剖宫产术后洗澡时间需根据伤口愈合情况决定,多数情况下术后7-10天可淋浴。

一般而言,如果采用可吸收线缝合且无感染迹象,术后7天伤口基本闭合,可用防水敷料保护后淋浴;如果为普通缝合线或存在轻微红肿,需延迟至拆线后2-3天,通常为术后10天左右。洗澡时需控制水温在38-40℃,时间不超过10分钟,避免揉搓伤口区域,选择pH值5.5-6.5的温和沐浴露,冲洗后立即用无菌纱布蘸干伤口周围水分。
产后体质虚弱者需有家属陪同防止晕厥,浴室保持通风但避免直接吹风。合并妊娠期高血压或贫血的产妇,建议血压稳定或血红蛋白恢复至100g/L以上再洗澡。
初期可采用温水擦浴替代洗澡,重点清洁会阴、腋下等易出汗部位。伤口完全愈合前禁止盆浴或游泳,沐浴后使用碘伏消毒液局部消毒。如果出现伤口渗液、发热等异常,应立即停止洗澡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