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沙门菌感染是由伤寒沙门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其病原学特点是革兰氏阴性杆菌、存活能力强;传播途径有经食物、水、接触传播;临床表现有典型(初期、极期、缓解期、恢复期表现)和非典型;诊断方法包括血常规、细菌学检查(血、骨髓、粪便培养)、血清学检查(肥达反应);治疗原则有一般治疗和抗菌治疗;特殊人群如儿童、孕妇、老年人感染后有不同注意事项。
一、病原学特点
伤寒沙门菌属于沙门菌属,革兰氏阴性杆菌,有鞭毛能运动,不形成芽孢和荚膜,在自然界中存活能力较强,在水和食物中可存活数周,在粪便中能存活1-2个月。
二、传播途径
1.经食物传播:被伤寒沙门菌污染的食物是主要传播途径,如污染的饮用水、未煮熟的被污染的肉类、蛋类等。例如,在水源被伤寒沙门菌污染的地区,人群饮用后易引起爆发流行。
2.经水传播:若水源被伤寒沙门菌污染,可导致大规模的感染。在卫生条件差、水源管理不善的地区,通过饮用被污染的水而感染的情况较为常见。
3.接触传播:与伤寒患者密切接触,如照顾患者、与患者握手等,若经手污染了食物等,也可能导致感染。
三、临床表现
1.典型伤寒表现
初期:病程第1周,起病缓慢,发热是最早出现的症状,体温呈阶梯状上升,可伴有全身不适、乏力、食欲减退等。
极期:病程第2-3周,出现高热,持续在39-40℃左右,可伴有相对缓脉(体温升高但脉搏增加不明显)、玫瑰疹(多见于胸腹部,数量少且2-4天内消退)、消化道症状(如食欲不振、腹胀、便秘或腹泻等)、神经系统症状(如表情淡漠、反应迟钝等)。
缓解期:病程第3-4周,体温逐渐下降,症状随之改善。
恢复期:病程第5周左右,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消失,一般需1-2个月完全康复。
2.非典型伤寒表现:在儿童、免疫力低下者等特殊人群中,临床表现可不典型。儿童患者症状相对较轻,发热多不呈典型阶梯状;免疫力低下者可能起病急,病情重,并发症多等。
四、诊断方法
1.血常规:白细胞计数一般降低,中性粒细胞减少,淋巴细胞相对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减少或消失,其消长对病情判断有一定参考价值。
2.细菌学检查
血培养:病程第1-2周阳性率最高,是诊断伤寒的重要依据。
骨髓培养:阳性率高于血培养,尤其适用于已用抗生素治疗、血培养阴性的患者。
粪便培养:病程第3-4周阳性率较高,此时患者已进入恢复期,粪便中可排出大量细菌。
3.血清学检查:肥达反应(伤寒血清凝集试验),若血清中特异性抗体阳性且效价逐渐升高有诊断价值,但应注意假阳性和假阴性情况。
五、治疗原则
1.一般治疗:患者需隔离,卧床休息,给予易消化、营养丰富的饮食,注意补充水分和电解质。
2.抗菌治疗:根据药敏试验选择敏感抗生素,如喹诺酮类药物等,但对于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需谨慎用药。
六、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儿童:儿童感染伤寒沙门菌后,病情可能相对不典型,需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由于儿童肝肾功能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在选择抗菌药物时要充分考虑其生理特点,避免使用可能对肝肾功能有较大影响的药物,同时要注意补液等支持治疗,防止出现脱水等并发症。
2.孕妇:孕妇感染伤寒沙门菌后,治疗需特别谨慎,药物选择要权衡对胎儿的影响,尽量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抗生素,同时要密切监测孕妇和胎儿的情况。
3.老年人:老年人免疫力相对低下,感染伤寒沙门菌后易出现并发症,如肠出血、肠穿孔等,在治疗过程中要加强监测,注意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并且要考虑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的情况,合理调整药物剂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