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主要呈现持续显著情绪低落等表现,发病与神经递质失衡、遗传、神经内分泌功能紊乱及环境因素相关,依DSM-5等诊断需满足抑郁发作标准,治疗常用抗抑郁药物配合心理治疗;躁郁症具躁狂与抑郁发作交替等典型特征,遗传度更高,发病涉及多种神经递质系统等且环境影响大,诊断需符合躁狂和抑郁发作标准,治疗用心境稳定剂且更谨慎,需关注特殊人群及生活方式对其的影响等。
一、症状表现差异
1.抑郁症:主要呈现持续且显著的情绪低落,患者对日常活动兴趣大幅减退,甚至丧失快感,常伴有过度的自责自罪观念,思维活动变得迟缓,言语和动作明显减少。睡眠障碍多以早醒为典型表现,体重可能出现下降情况,不同年龄段人群表现可能有差异,儿童青少年患者可能更多表现为情绪易激惹而非单纯的情绪低落。
2.躁郁症(双相情感障碍):具有躁狂发作与抑郁发作交替或混合出现的典型特征。躁狂发作时情绪高涨,精力异常充沛,言语显著增多,活动量大幅增加,自我评价过高,睡眠需求明显减少;抑郁发作时符合抑郁症的一般症状表现,但发作呈现出周期性等特点,比如可能在一段时间出现躁狂症状,随后又出现抑郁症状,且两种发作之间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或诱因关联。
二、发病机制区别
1.抑郁症:发病与神经递质失衡密切相关,像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等神经递质水平异常可引发发病,遗传因素占发病原因的30%-40%,同时神经内分泌功能紊乱也是重要诱因,例如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失调等,环境因素如重大生活事件等也可能诱发抑郁症。
2.躁郁症:遗传度更高,约70%-90%,其发病涉及多巴胺、谷氨酸等多种神经递质系统异常,脑结构和功能也存在改变,比如海马体积减小等情况较为常见,而且环境因素对其影响更大,生活中的重大应激事件等容易诱发躁郁症的发作,其发病机制更为复杂,是遗传与环境等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诊断标准不同
1.抑郁症:依据《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等诊断标准,需满足特定的抑郁发作诊断标准,例如情绪低落等核心症状持续一定时间(一般要求至少2周),且伴有相应的社会功能损害等,对症状的持续时间、严重程度等有明确的界定。
2.躁郁症:要求同时符合躁狂发作和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并且两种发作需有一定的间隔或交替出现,比如先出现符合躁狂发作标准的症状,随后又出现符合抑郁发作标准的症状,或者两种症状混合出现,但都要符合各自发作类型的诊断要点。
四、治疗差异
1.抑郁症:治疗常用抗抑郁药物,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等,同时可配合心理治疗,像认知行为疗法等对抑郁症有较好的辅助治疗作用,在治疗过程中需密切关注药物不良反应及患者情绪变化。
2.躁郁症:治疗需使用心境稳定剂,如碳酸锂等,因为单用抗抑郁药可能诱发躁狂发作,所以治疗方案的选择更为谨慎,心理治疗同样是重要的治疗手段之一,在整个治疗过程中需密切监测病情变化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对于特殊人群,如儿童青少年躁郁症患者,需更加谨慎选择治疗药物及方案,优先考虑对其生长发育影响较小的治疗方式。对于女性躁郁症患者在围产期等特殊时期,要加强病情监测,根据病情调整心境稳定剂等药物的使用,同时关注其心理状态和生活支持。有家族病史的人群在生活中要更加注重自身情绪管理,定期进行心理评估,一旦出现情绪异常变化及时就医,生活方式上保持规律作息、适度运动等有助于维持情绪稳定,降低发病风险,而有严重躯体疾病的躁郁症患者选择治疗方案时需充分考量药物对躯体状况的影响,优先选取对躯体负担较小的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