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视觉发育相关性疾病,发病原因有屈光不正、斜视、形觉剥夺等;临床表现为视力下降、立体视觉缺陷;诊断方法包括视力、屈光、斜视检查及视觉诱发电位检查;治疗有矫正屈光不正、遮盖治疗、视觉训练等;不同人群如儿童、婴幼儿、有基础疾病人群各有注意事项。
一、发病原因
1.屈光不正:高度远视、近视或散光的儿童,由于视网膜上形成的物象模糊,影响视觉发育,容易发生弱视。例如,高度远视的儿童,其眼球的屈光状态异常,使得光线聚焦在视网膜后方,导致视网膜上的成像不清晰,长期如此会阻碍视觉系统的正常发育,进而引发弱视。
2.斜视:当儿童发生斜视时,双眼不能同时注视同一物体,大脑会抑制斜视眼的视觉冲动,使得该眼的视觉发育受到影响,从而导致弱视。比如,内斜视的儿童,一眼向内偏斜,双眼无法同时对准目标,大脑为了避免复视和视觉混淆,会选择抑制斜视眼的成像,久而久之就容易引发弱视。
3.形觉剥夺: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等疾病会遮挡光线进入眼内,使视网膜得不到正常的视觉刺激,影响视觉发育,引发弱视。像先天性白内障患儿,晶状体混浊阻挡了光线到达视网膜,视网膜无法接收到有效的视觉信息,进而阻碍视觉系统的正常发育,导致弱视的发生。
二、临床表现
1.视力下降:患儿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正常标准。例如,3-5岁儿童正常视力下限为0.5,6岁及以上儿童正常视力下限为0.7,如果患儿的视力低于此标准且眼部无器质性病变,则要考虑弱视的可能。
2.立体视觉缺陷:弱视儿童往往缺乏正常的立体视觉,在判断物体的远近、深浅等方面存在困难。这是因为视觉发育过程中,双眼协同工作形成立体视觉的能力受到影响,而弱视患儿由于视觉发育异常,难以建立正常的立体视觉功能。
三、诊断方法
1.视力检查:通过视力表检查患儿的视力,确定其最佳矫正视力是否低于相应年龄正常标准。例如,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对不同年龄的儿童进行视力检测。
2.屈光检查:进行散瞳验光等检查,明确患儿是否存在屈光不正以及屈光不正的度数。散瞳验光可以放松眼部肌肉,准确测量眼睛的屈光状态,对于判断是否因屈光不正导致弱视具有重要意义。
3.斜视检查:观察患儿是否存在斜视,以及斜视的类型和程度。可以通过角膜映光法等简单方法初步判断患儿是否有斜视情况,进一步的检查如遮盖-去遮盖试验等可以明确斜视的具体情况。
4.视觉诱发电位检查:通过检测视觉诱发电位来评估视网膜到视觉中枢的神经传导功能,辅助诊断弱视。该检查可以客观地反映视觉系统的功能状态,对于一些难以配合视力检查的儿童(如婴幼儿)具有重要的诊断价值。
四、治疗
1.矫正屈光不正:对于存在屈光不正的患儿,需要佩戴合适的眼镜进行矫正,使视网膜上形成清晰的物象,为视觉发育提供良好的条件。例如,患有高度远视的儿童需要佩戴合适度数的远视眼镜,让光线准确聚焦在视网膜上。
2.遮盖治疗:这是治疗弱视的经典方法之一。通过遮盖视力较好的眼睛,强迫弱视眼注视,刺激弱视眼的视觉发育。比如,对于双眼视力不平衡的患儿,遮盖视力正常或较好的眼,使弱视眼得到更多的使用和刺激,促进其视力提高。
3.视觉训练:包括精细目力训练等,通过让患儿进行一些精细的视觉活动,如穿珠子、描图等,锻炼弱视眼的视觉功能,提高视力和双眼视功能。
五、不同人群的注意事项
1.儿童:家长要密切关注儿童的视力发育情况,定期进行视力检查。在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时期(通常是6岁以前),及时发现视力问题并进行干预。例如,3岁左右的儿童就可以开始进行简单的视力筛查,一旦发现视力异常,应尽早到眼科就诊。同时,要注意培养儿童良好的用眼习惯,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等不良行为。
2.婴幼儿:对于婴幼儿,家长要注意观察其眼部情况,如是否有斜视、眼球震颤等异常表现。由于婴幼儿无法准确表达视力情况,家长更要细心留意,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带婴幼儿到专业的眼科机构进行检查和诊断,以便早期发现弱视并进行治疗。
3.有斜视等基础疾病的人群:对于本身存在斜视、先天性白内障等可能导致弱视的基础疾病的人群,要积极治疗基础疾病。例如,患有先天性白内障的患儿应尽早进行手术治疗,恢复晶状体的透明性,为视觉发育创造良好的条件;对于斜视患儿,应根据病情及时采取合适的治疗措施,如手术矫正等,以预防弱视的发生或进一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