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精神病”,但属于精神心理障碍范畴,二者在症状表现、病因及社会认知上存在明显区别。

从医学分类看,抑郁症属于情感障碍,核心症状为持续的情绪低落、兴趣丧失和精力减退;而传统“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主要表现为思维紊乱、幻觉、妄想及行为异常,患者常丧失现实检验能力。抑郁症患者通常能保持基本的认知和社会功能,仅在严重阶段可能出现自伤倾向。
在病因层面,抑郁症多与生物因素(如神经递质失衡)、心理应激及社会环境相关;精神病则更侧重于遗传、脑结构异常等生物学因素。社会认知上,抑郁症常被误解为“矫情”或“性格问题”,而精神病易被贴上“危险”“失控”的标签,这种误解加剧了患者的病耻感。
因此,抑郁症是可治疗的常见精神障碍,通过药物(如舍曲林)、心理治疗及社会支持,多数患者能恢复社会功能,不应被污名化为“精神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