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是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多发生在妊娠二十周以后包括多种类型其发病与孕妇自身因素、胎盘因素有关临床表现多样对母婴有不良影响诊断依据病史等通过监测血压等进行诊断预防需加强高危孕妇孕期管理处理上妊娠期高血压等可保守治疗重度等需住院治疗适时终止妊娠是重要手段不同年龄孕妇风险不同生活方式不健康及有慢性基础疾病孕妇属高危人群需加强管理。
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是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多发生在妊娠20周以后,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等。
发病因素
孕妇自身因素:初产妇、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40岁、多胎妊娠、有高血压家族史、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等孕妇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风险较高。从生活方式看,孕期体重增长过多、营养不均衡(如缺乏蛋白质、钙、镁、锌等)的孕妇也易患病。
胎盘因素:滋养细胞侵袭异常是重要的发病机制之一,胎盘浅着床导致螺旋小动脉重铸不足,影响子宫胎盘血流灌注,使胎盘缺血缺氧,释放多种因子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引起全身小动脉痉挛,进而出现一系列症状。
临床表现
妊娠期高血压:血压≥140/90mmHg,妊娠期首次出现,并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后方可确诊。
子痫前期:轻度子痫前期为妊娠20周以后出现血压≥140/90mmHg,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可伴有上腹不适、头痛等症状。重度子痫前期则为血压≥160/110mmHg;尿蛋白≥2.0g/24h或随机尿蛋白≥(++);血清肌酐>106μmol/L,血小板<100×10/L;血乳酸脱氢酶升高;血清ALT或AST升高;持续性头痛或其他脑神经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不适。
子痫:是在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多发生于妊娠晚期或临产前,称产前子痫;少数发生于分娩过程中,称产时子痫;个别发生在产后24小时内,称产后子痫。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前无蛋白尿,妊娠后出现蛋白尿≥0.3g/24h;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蛋白尿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100×10/L。
慢性高血压:妊娠前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除外滋养细胞疾病),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对母婴的影响
对孕妇的影响:可发生胎盘早剥、肺水肿、凝血功能障碍、脑出血、急性肾衰竭、HELLP综合征(溶血、肝酶升高、血小板减少)等严重并发症,严重危及孕妇生命。
对胎儿的影响:可导致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早产、死胎、死产等不良妊娠结局。因为胎盘血流灌注不足,影响胎儿的营养供应和氧供。
诊断与监测
诊断:主要依据病史、临床表现、体征及辅助检查。通过测量血压、尿常规检查尿蛋白情况,必要时进行血液检查(如肝肾功能、血常规、凝血功能等)、超声检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胎盘情况等)来明确诊断并评估病情严重程度。
监测:对于患有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孕妇,需密切监测血压变化、尿蛋白情况、胎儿生长发育情况(通过超声监测胎儿双顶径、股骨长等指标)、胎心监护等。例如每天定时测量血压,定期进行尿常规检查,每周监测一次超声了解胎儿情况等。
预防与处理原则
预防:对于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加强孕期管理,定期产检。注意合理饮食,保证充足的蛋白质和热量摄入,同时控制体重增长速度;适量运动,如散步等;补充钙剂(每日口服钙剂1-2g)可能有助于预防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发生。
处理:治疗的主要目的是控制病情、延长孕周、保障母儿安全。对于妊娠期高血压和轻度子痫前期孕妇,可采用休息、密切监测母儿情况等保守治疗方法,必要时给予降压等治疗;对于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孕妇,需要住院治疗,治疗措施包括解痉(常用药物有硫酸镁)、降压、镇静、合理扩容及必要时利尿、密切监测母儿状态、适时终止妊娠等。例如硫酸镁是治疗子痫前期和子痫的首选解痉药物,通过静脉给药等方式发挥作用,但使用时需密切观察孕妇的呼吸、腱反射、尿量等情况。适时终止妊娠是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重要手段,当孕妇出现严重并发症或胎儿窘迫等情况时,应及时终止妊娠,终止妊娠的方式可根据孕周、孕妇和胎儿情况等选择剖宫产或阴道分娩。
不同年龄、性别(一般女性易患,男性无妊娠,不涉及)的孕妇在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发生和处理上有不同体现,年龄过小或过大的孕妇风险更高,在孕期管理和监测时需更加密切。生活方式不健康(如体重增长过多、营养不均衡、缺乏运动等)的孕妇患病风险增加,通过调整生活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有慢性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炎等)的孕妇属于高危人群,更需要加强孕期的管理和监测,严格遵循医生的指导进行治疗和保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