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的治疗包括一般治疗、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一般治疗需调整生活方式,包括休息活动、饮食管理并监测体重和症状;药物治疗有利尿剂、RAAS抑制剂、β受体阻滞剂等;非药物治疗包括心脏再同步化治疗、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心脏移植等,不同治疗有相应适用情况及注意事项。
一、一般治疗
1.生活方式调整
休息与活动:根据心力衰竭的严重程度合理安排休息与活动。对于轻度心力衰竭患者,可适当进行轻体力活动,如散步等,但要避免过度劳累;中重度心力衰竭患者需严格限制体力活动,以卧床休息为主,可在床上进行肢体活动,防止肌肉萎缩等情况。年龄较大的患者由于身体机能下降,更需注意休息与活动的平衡,年轻患者相对能耐受更多活动,但也需遵循上述原则。有吸烟、饮酒等不良生活方式的患者,需戒烟限酒,因为吸烟会导致血管收缩、心率加快,加重心脏负担;过量饮酒会影响心肌功能,不利于心力衰竭的控制。有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的患者,需积极控制基础疾病,因为高血压会增加心脏后负荷,糖尿病可能通过多种机制影响心脏结构和功能,如糖代谢紊乱导致心肌细胞损伤等。
饮食管理:限制钠盐摄入,每日钠盐摄入量应少于5克,对于严重心力衰竭患者可进一步限制至2-3克。同时要控制液体入量,根据患者的尿量、水肿等情况调整。保证营养均衡,摄入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等的食物,如瘦肉、鱼类、新鲜蔬菜水果等,但要注意避免过度进食导致体重增加,加重心脏负担。对于老年患者,由于消化功能可能下降,饮食需易于消化;女性患者在激素等因素影响下,可能对钠盐的敏感性有所不同,需更精准控制钠盐摄入;有肾功能不全等并发症的患者,饮食中蛋白质的摄入需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
2.监测
体重监测:每日同一时间测量体重,若短期内体重迅速增加,提示可能有液体潴留,需及时就医调整治疗方案。对于心力衰竭患者,体重的变化能较为敏感地反映液体平衡情况,年龄较大的患者体重变化可能更需密切关注,因为其机体调节能力相对较弱;合并有内分泌疾病等的患者,体重变化可能受多种因素干扰,需综合判断。
症状监测:密切关注患者呼吸困难、乏力、水肿等症状的变化。如呼吸困难程度是否加重、发作频率是否增加,乏力是否影响日常生活,水肿是否在下肢、腹腔等部位进一步发展等。不同年龄、性别的患者对症状的感知和表述可能不同,老年患者可能表述不典型,需仔细观察其活动耐力等情况;女性患者在月经周期等特殊时期,可能因激素变化影响症状的表现,需注意区分。
二、药物治疗
1.利尿剂
作用机制:通过促进肾脏排尿,减少血容量,减轻心脏前负荷。例如袢利尿剂呋塞米等,能抑制髓袢升支粗段对氯化钠的重吸收,增加尿量。
适用情况:适用于有液体潴留的心力衰竭患者,几乎所有心力衰竭患者有液体潴留证据或有过液体潴留史者均应使用利尿剂。但需注意不同患者对利尿剂的反应不同,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可能减退,使用利尿剂时需密切监测肾功能和电解质情况;有电解质紊乱基础疾病的患者,如低血钾等,使用利尿剂过程中更易出现电解质失衡,需同时补充电解质或调整利尿剂方案。
2.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抑制剂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如卡托普利等,通过抑制ACE,减少血管紧张素Ⅱ的生成,同时抑制缓激肽的降解,扩张血管,减轻心脏前后负荷,改善心室重构。适用于慢性心力衰竭患者,能降低死亡率和住院率。但可能引起干咳等不良反应,对于有干咳史或不能耐受干咳的患者需谨慎使用;老年患者使用时需注意从小剂量开始,逐渐调整剂量,并密切监测血压、肾功能等;有双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禁用。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如氯沙坦等,作用机制与ACEI类似,但不引起干咳,适用于不能耐受ACEI干咳不良反应的患者。其使用禁忌证与ACEI类似,在使用过程中同样需关注血压、肾功能等情况,老年患者和有基础疾病的患者使用时也需谨慎调整剂量。
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如螺内酯等,能阻断醛固酮的有害作用,改善心室重构,降低心力衰竭患者的死亡率。适用于NYHAⅡ-Ⅳ级且LVEF≤35%的心力衰竭患者。但可能引起高钾血症等不良反应,需定期监测血钾水平;肾功能不全患者和血钾偏高的患者禁用;老年患者使用时需注意监测电解质和肾功能。
3.β受体阻滞剂
作用机制:通过抑制过度激活的交感神经系统,减慢心率,降低心肌耗氧量,改善心室重构。如美托洛尔等,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使患者能耐受。适用于NYHAⅡ-Ⅲ级、LVEF≤35%的慢性收缩性心力衰竭患者。但在心力衰竭急性期病情不稳定的患者禁用;老年患者使用时起始剂量需更小,且需密切观察心率、血压等变化;有严重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等心律失常的患者禁用。
三、非药物治疗
1.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
适用情况:适用于心脏不同步(QRS波群≥120ms)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尤其是NYHAⅢ-Ⅳ级、LVEF≤35%的患者。通过植入双心室起搏器,使左右心室同步收缩,改善心脏功能和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和住院率。对于老年患者,需评估其手术耐受性等情况;有严重基础疾病如恶性肿瘤等的患者需谨慎考虑。
2.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
适用情况:适用于有猝死高危风险的心力衰竭患者,如曾经有心脏骤停、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等情况的患者。ICD能在患者发生恶性心律失常时及时识别并给予电击除颤,挽救生命。但植入ICD有一定的手术风险,老年患者和身体状况较差的患者需充分评估手术风险;术后需注意电极相关并发症等情况。
3.心脏移植
适用情况:适用于经最佳药物治疗和器械治疗后仍严重致残的终末期心力衰竭患者。心脏移植是治疗终末期心力衰竭的有效方法,但供体短缺是限制其广泛应用的主要问题。对于考虑心脏移植的患者,需进行严格的评估,包括心功能、全身状况、心理状态等;术后需长期服用免疫抑制剂,面临感染、排斥反应等风险,老年患者和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在考虑心脏移植时需综合权衡利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