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患者通常每周需透析2-3次,具体频率需根据患者肾功能残余量、并发症严重程度及个体耐受性综合评估。

血液透析是最常用的治疗方式,多数病情稳定的患者需每周接受2-3次透析,每次持续3-5小时。若患者残余肾功能较好,或并发症较轻,可能调整为每周2次透析,但需密切监测血肌酐、尿素氮等指标。若患者残余肾功能较差,或存在高钾血症、严重水肿、心功能不全等并发症,透析频率可能需要增加至每周3-4次,甚至每天1次。
此外,腹膜透析患者通常每日需进行3-5次换液操作。透析频率需结合血肌酐、尿素氮、电解质等实验室指标动态调整,同时参考血压、体重变化等临床体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