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可累及皮肤黏膜、骨、心血管、神经、眼等多部位,分别引起结节性梅毒疹、树胶肿等皮肤黏膜损害,骨膜炎、树胶肿性骨炎等骨梅毒,梅毒性主动脉炎、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瘤等心血管梅毒,无症状神经梅毒、脑膜血管梅毒、脊髓痨、麻痹性痴呆等神经梅毒,以及眼梅毒等;特殊人群中孕妇梅毒晚期可传胎儿致不良后果,儿童先天性梅毒晚期有多种症状且治疗需谨慎,老年人梅毒晚期常合并基础疾病,诊治需综合考量。
一、皮肤黏膜损害
1.结节性梅毒疹:好发于头面部、肩部、背部及四肢伸侧。为直径0.3-1cm左右的结节,质地硬,无压痛,呈群集状分布,可自然吸收遗留浅瘢痕及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其发生机制与梅毒螺旋体在皮肤组织内引起的免疫反应相关,免疫细胞及炎症介质参与了结节的形成过程,炎症细胞浸润等病理改变导致结节的出现。
2.树胶肿:为晚期梅毒的标志性损害,初为皮下小硬结,逐渐增大与皮肤粘连,形成浸润性斑块,中心逐渐软化破溃,形成穿凿性溃疡,溃疡边缘锐利,基底有暗红色粘稠分泌物,形似树胶,故称为树胶肿。树胶肿可发生于全身各处,发生于口腔、鼻黏膜者可导致黏膜穿孔、鼻中隔穿孔及马鞍鼻等畸形。其形成是梅毒螺旋体持续刺激局部组织,引起组织坏死、纤维化等一系列病理变化的结果。
二、骨梅毒
1.骨膜炎:多见于长骨,表现为局部肿胀、疼痛,夜间加重,压痛明显,活动受限。影像学检查可见骨膜增厚等改变。这是由于梅毒螺旋体侵犯骨膜,引起炎症反应,导致骨膜充血、水肿及增厚等病理改变。
2.树胶肿性骨炎:可累及长骨、颅骨等,病变部位出现疼痛、肿胀,严重时可导致骨骼破坏、畸形。病理上可见树胶肿组织破坏骨组织,引起骨质的破坏与修复等复杂病理过程。
三、心血管梅毒
1.梅毒性主动脉炎:主动脉壁中层平滑肌细胞变性、坏死,弹力纤维断裂,被纤维组织替代,导致主动脉扩张、变硬。患者可出现胸痛等症状,胸痛可呈隐痛或压榨性疼痛,与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等情况有关。病理上主要是梅毒螺旋体侵犯主动脉壁,引发炎症反应及组织修复异常。
2.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由于主动脉炎导致主动脉瓣环扩大,瓣叶受损,引起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患者可出现心悸、气促等左心衰竭表现,心脏听诊可闻及主动脉瓣区舒张期杂音。其发生是因为主动脉结构改变影响了主动脉瓣的正常功能,血液反流导致左心负荷增加。
3.主动脉瘤:多见于升主动脉、主动脉弓,动脉瘤可压迫周围组织引起相应症状,如压迫气管可导致呼吸困难,压迫喉返神经可引起声音嘶哑等。动脉瘤形成是主动脉壁在梅毒螺旋体作用下结构破坏,承受血流压力后局部扩张形成。
四、神经梅毒
1.无症状神经梅毒:患者无任何神经系统症状,但脑脊液检查可发现异常,如淋巴细胞增多、蛋白含量升高、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等。这是因为梅毒螺旋体已侵犯神经系统,但尚未引起明显的临床症状,病理上可能有少量炎症细胞浸润等改变。
2.脑膜血管梅毒:可出现头痛、偏瘫、失语等神经系统症状。是由于梅毒螺旋体侵犯脑膜及脑血管,引起脑膜炎症、脑血管狭窄或阻塞等,导致相应的神经功能障碍。
3.脊髓痨:主要表现为闪电样疼痛、感觉性共济失调、尿失禁、Argyll-Robertson瞳孔(瞳孔对光反射消失,调节反射存在)等。其发病机制是梅毒螺旋体侵犯脊髓后根及后索,导致神经传导功能障碍,引起感觉异常及运动失调等一系列表现。
4.麻痹性痴呆:表现为进行性痴呆、人格改变、智能减退、癫痫发作等。是梅毒螺旋体侵犯脑实质,引起脑组织的炎症、坏死及萎缩等病理改变,导致神经精神症状。
五、眼梅毒
可累及眼部的不同结构,如虹膜、脉络膜、视网膜等,引起视力下降、眼部疼痛、视物模糊等症状。梅毒螺旋体通过血液或直接侵犯眼部组织,引发炎症反应,影响眼部的正常结构和功能。例如,梅毒性虹膜炎可导致虹膜粘连、瞳孔变形等,进而影响视力。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孕妇:梅毒晚期孕妇可将梅毒螺旋体传给胎儿,导致流产、死胎或新生儿先天性梅毒。孕妇应严格按照梅毒的规范诊疗方案进行治疗,以减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因为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早期诊断和规范治疗能降低胎儿感染的风险。
2.儿童:先天性梅毒晚期儿童可出现发育不良、骨损害、肝脾肿大等症状。对于儿童梅毒晚期的诊断和治疗需要特别谨慎,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同时要密切监测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因为梅毒治疗药物可能对儿童生长发育有一定影响,需权衡治疗效益与可能的不良反应。
3.老年人:老年人梅毒晚期可能合并其他基础疾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在诊断和治疗梅毒时需要综合考虑基础疾病的情况。例如,老年人使用某些治疗梅毒的药物时,需要评估对其他基础疾病的影响,同时要关注老年人对药物的耐受性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