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是由肺内外致病因素致急性弥漫性肺损伤和呼吸衰竭,肺内因素有严重肺部感染等,肺外因素有严重非胸部创伤等,发病机制是肺泡-毛细血管膜损伤致通透性增加及炎症细胞活化释放介质加重损伤,临床表现有呼吸急促、低氧血症等,诊断依据柏林定义,治疗包括原发病治疗、呼吸支持(机械通气、ECMO)、液体管理、营养支持,特殊人群儿童需精细调整机械通气参数等,老年人要综合管理原发病等,孕妇治疗需兼顾胎儿和自身安全。
一、定义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是一种常见的危及生命的急性呼吸衰竭,是由各种肺内和肺外致病因素所导致的急性弥漫性肺损伤和进而发展的急性呼吸衰竭。
二、病因
肺内因素:严重肺部感染是常见病因,如肺炎克雷伯菌、铜绿假单胞菌等感染;胃内容物吸入、肺挫伤、吸入有毒气体(如氯气、氮氧化物等)等也可引发。
肺外因素:严重的非胸部创伤,如多发性骨折、大面积烧伤等;休克,包括感染性休克、失血性休克等;大量输血;体外循环等。
三、发病机制
各种致病因素导致肺泡-毛细血管膜损伤,使肺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大量液体和蛋白质进入肺间质和肺泡,引起肺水肿、肺不张等病理改变。同时,炎症细胞(如中性粒细胞等)活化并释放炎症介质,进一步加重肺组织的炎症反应和损伤,导致气体交换功能障碍,出现低氧血症和呼吸窘迫。
四、临床表现
呼吸急促:是最早出现的症状,患者呼吸频率多大于30次/分。
低氧血症:患者常规吸氧难以纠正低氧,表现为口唇、甲床发绀等。
胸部影像学改变:早期可无明显异常,或呈轻度间质改变,随着病情进展,可出现双肺弥漫性浸润影。
五、诊断标准
目前主要依据柏林定义:
急性起病:一周内出现新的或加重的呼吸道症状。
氧合指数(PaO/FiO):轻度ARDS为200mmHg 胸部影像学:双肺浸润影不能完全用胸腔积液、肺叶/全肺不张和结节影解释。 呼吸衰竭发病机制:急性呼吸窘迫是由呼吸生理学功能异常(如肺顺应性降低、肺内分流增加及通气/血流比例失调)所致,而非单纯心功能不全。 六、治疗原则 原发病治疗:积极治疗引起ARDS的原发病,如控制肺部感染,合理使用抗生素等。 呼吸支持治疗: 机械通气:是治疗ARDS的重要手段,早期可采用小潮气量(6-8ml/kg理想体重)、低平台压(≤30cmHO)的肺保护性通气策略,以减少呼吸机相关肺损伤。 体外膜肺氧合(ECMO):对于常规机械通气治疗无效的重度ARDS患者,可考虑应用ECMO,改善氧合。 液体管理:实施限制性液体管理,保持患者处于轻度负平衡状态,可通过利尿等措施实现,以减轻肺水肿。 营养支持:早期应给予足够的营养支持,保证热量和蛋白质的摄入,维持患者的营养状况,有利于患者的康复。 七、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儿科患者发生ARDS时,由于其肺组织和生理功能与成人不同,病情变化更快。在呼吸支持方面,机械通气的参数设置需要更加精细调整,充分考虑儿童的胸廓、肺组织特点等。营养支持要根据儿童的年龄、体重精确计算热量和营养物质的供给,同时要密切观察儿童的呼吸、循环等指标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老年人:老年人发生ARDS时,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等。在治疗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原发病的综合管理,在使用机械通气时,要谨慎调整参数,避免过度通气或通气不足对老年人心肺功能的进一步影响。液体管理方面要更加严格监测患者的体液平衡,因为老年人的脏器功能减退,对液体负荷的耐受能力下降。 孕妇:孕妇发生ARDS时,治疗需要兼顾胎儿和孕妇的安全。在选择治疗方案时,要权衡药物和治疗措施对胎儿的影响。机械通气的参数设置要考虑到孕妇的特殊生理状态,液体管理要在保证孕妇有效循环的同时,避免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