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是甲状腺腺体本身产生甲状腺激素过多致甲状腺毒症,有Graves病等病因,有代谢亢进等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有甲状腺功能指标等异常,结合表现等诊断,可通过抗甲状腺药物等治疗,不同特殊人群有相应注意事项。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简称甲亢)是由于甲状腺腺体本身产生甲状腺激素过多而引起的甲状腺毒症,导致身体代谢活动加快,神经、循环、消化等系统兴奋性增高和代谢亢进的临床综合征。
病因
Graves病:最为常见,约占我国甲亢病因的80%,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体内产生针对甲状腺细胞TSH受体的抗体,刺激甲状腺细胞过度分泌甲状腺激素。
结节性毒性甲状腺肿:多发生于老年人,甲状腺内出现单个或多个自主高功能的结节,这些结节不受垂体TSH的调控,自主分泌过多甲状腺激素。
甲状腺自主高功能腺瘤:甲状腺组织中存在单个或多个腺瘤,自主分泌甲状腺激素增多。
临床表现
代谢亢进相关表现:患者怕热多汗、皮肤潮湿、食欲亢进但体重减轻,还可能出现心悸、手抖、大便次数增多等。例如,基础代谢率升高,导致能量消耗增加,即使进食较多也难以维持体重。
神经系统表现:神经过敏、多言好动、烦躁易怒、失眠等,严重者可能出现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这与甲状腺激素对神经系统的兴奋作用有关。
甲状腺肿大:多呈弥漫性、对称性肿大,质地中等,无压痛,可随吞咽上下移动,部分患者可触及震颤或闻及血管杂音。
眼征:包括单纯性突眼和浸润性突眼。单纯性突眼主要与交感神经兴奋有关,表现为轻度眼球突出、眼裂增宽、瞬目减少等;浸润性突眼与自身免疫反应有关,患者有明显的眼部不适,如眼内异物感、胀痛、畏光、流泪、视力下降等,严重时可导致复视、角膜溃疡甚至失明。
实验室检查
甲状腺功能指标:血清总甲状腺素(TT)、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游离甲状腺素(FT)、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升高,促甲状腺激素(TSH)降低。这是诊断甲亢的重要依据,因为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而TSH降低符合甲亢时甲状腺-垂体轴的反馈调节机制。
甲状腺自身抗体:Graves病患者血清中可检测到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等,其中TRAb对Graves病的诊断、病情活动度评估及预后判断有重要意义。
诊断与鉴别诊断
诊断: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甲状腺功能检查及甲状腺自身抗体等结果进行综合诊断。例如,患者有高代谢症状,同时甲状腺功能检查显示FT、FT升高,TSH降低,再结合甲状腺肿大等表现,基本可诊断为甲亢,进一步通过相关抗体检查等明确病因是Graves病等。
鉴别诊断:需要与单纯性甲状腺肿、亚急性甲状腺炎、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桥本甲状腺炎)等疾病相鉴别。单纯性甲状腺肿患者甲状腺功能一般正常;亚急性甲状腺炎患者多有上呼吸道感染病史,甲状腺疼痛,甲状腺功能检查初期可出现FT、FT升高,但摄碘率降低,与甲亢的甲状腺功能和摄碘率变化相反;桥本甲状腺炎患者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等多明显升高,后期可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表现。
治疗
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常用药物有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等,通过抑制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活性,减少甲状腺激素合成发挥作用。但药物治疗疗程较长,一般需要1.5-2年,且存在复发的可能。
放射性碘治疗:利用放射性碘被甲状腺细胞摄取后释放β射线,破坏甲状腺细胞,减少甲状腺激素分泌。适用于药物治疗复发、甲状腺肿大明显等情况,但要注意可能导致甲状腺功能减退,需长期随访监测甲状腺功能。
手术治疗:适用于甲状腺肿大显著,有压迫症状,或怀疑甲状腺恶性肿瘤等情况。手术治疗存在出血、喉返神经损伤等风险。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儿童甲亢:儿童甲亢多为Graves病,治疗时抗甲状腺药物的选择与成人相似,但要密切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如血常规、肝功能等,因为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药物使用需更加谨慎。同时,要关注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如身高、体重等,必要时可能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妊娠期甲亢:妊娠期甲亢的治疗需要兼顾母亲和胎儿的健康。抗甲状腺药物首选丙硫氧嘧啶,因为其通过胎盘的量相对较少。治疗过程中要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根据甲状腺功能调整药物剂量,避免母亲甲亢控制不佳影响胎儿发育,同时要注意药物对胎儿甲状腺功能的影响,定期进行胎儿超声等检查评估胎儿状况。
老年人甲亢:老年人甲亢症状可能不典型,常表现为淡漠型甲亢,如食欲减退、嗜睡、乏力等,容易被忽视。治疗时应尽量选择温和的治疗方式,如小剂量抗甲状腺药物,因为老年人肝肾功能可能减退,对药物的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要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对心脑血管等系统的影响,如避免加重心脏负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