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危象紧急处理的核心是快速评估、稳定生命体征,在确保靶器官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血压,避免不可逆损伤。处理需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分层实施,以下为关键处理要点:
一、立即评估与监测
1. 生命体征监测:持续监测血压(每5-15分钟1次)、心率、血氧饱和度及呼吸频率,尤其对合并冠心病、主动脉夹层的患者需动态观察心电图变化。
2. 靶器官损伤排查:通过症状与检查识别高血压急症(伴急性靶器官损害),如突发头痛/意识障碍提示脑出血,胸痛/ST段抬高提示急性心梗,呼吸困难/下肢水肿提示急性心衰。
3. 基础病史采集:重点询问近期血压波动情况、降压药物使用史、既往心脑血管疾病史及糖尿病等基础病,对长期未控制者需警惕血压骤升诱因(如突然停用降压药)。
二、快速降压目标与原则
1. 高血压急症(血压≥180/120mmHg且伴靶器官损害):初始降压幅度≤25%,1小时内将收缩压降至160mmHg,2-6小时内进一步控制至140mmHg以下,避免脑灌注压过低;合并主动脉夹层者需在2小时内降至收缩压≤100mmHg。
2. 高血压亚急症(血压≥180/120mmHg但无靶器官损害):优先非药物干预(如静卧、避免情绪紧张),24-48小时内逐步降压至160/100mmHg,避免快速降压诱发肾缺血。
3. 特殊人群调整:老年患者(≥65岁)降压速率控制在10-15mmHg/h,糖尿病/肾病患者目标收缩压<130mmHg;孕妇禁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及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
三、一线降压药物选择
1. 优先推荐药物:硝普钠(静脉滴注,适用于合并急性心衰或主动脉夹层者)、尼卡地平(钙通道阻滞剂,适用于脑血管病患者)、拉贝洛尔(α+β受体阻滞剂,适用于合并哮喘者)。
2. 慎用与禁用药物:儿童避免使用利尿剂(如呋塞米),肾功能不全者禁用非甾体抗炎药联用降压药,β受体阻滞剂禁用于二度房室传导阻滞患者。
3. 用药安全原则:以患者耐受为标准,避免机械按血压值调整剂量,优先选择起效快速、作用可控的药物,避免低龄儿童使用复方降压制剂。
四、特殊人群紧急处理
1. 儿童:若为继发性高血压(如肾动脉狭窄),优先控制原发病,禁用ACEI类药物;婴幼儿高血压危象首选非药物干预(保持安静、避免输液过量),避免使用利尿剂(可能加重电解质紊乱)。
2. 老年:合并认知障碍者需警惕降压过快诱发跌倒,建议采用持续静滴硝普钠,收缩压控制在150-160mmHg时暂停降压,观察症状变化后再调整。
3. 合并慢性肾病:避免使用肾毒性降压药(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用利尿剂),优先选择利尿剂(如托拉塞米)时需监测血钾(避免高钾血症)。
4. 妊娠期女性:拉贝洛尔为首选(不影响胎盘血流),禁用可乐定(可能导致胎儿心动过缓),收缩压降至140mmHg时维持2小时以上无反弹再考虑减量。
五、后续处理与预防
1. 稳定后转诊:血压控制在140/90mmHg以下后,24-48小时内转至心内科或肾内科明确病因(如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等)。
2. 长期管理:指导患者规律服用长效降压药(如氨氯地平),合并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者需使用无创呼吸机,肥胖者减重5%-10%可降低血压波动风险。
3. 生活方式干预:低盐饮食(<5g/d),每日饮水1500-2000ml,避免夜间过度进食高糖高脂食物;合并焦虑症者需心理疏导(如深呼吸训练),避免情绪激动诱发血压骤升。
高血压危象处理需严格区分急症与亚急症,儿童患者应优先排查先天性心脏病,老年患者需警惕体位性低血压风险,处理全程以靶器官功能保护为核心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