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的化疗次数通常为4-6次,但具体次数需根据肿瘤分期、病理类型及患者耐受性综合制定。

早期鼻咽癌(如Ⅰ、Ⅱ期)患者若接受同步放化疗,化疗次数可能控制在4-5次,主要使用顺铂注射液联合放疗。局部晚期病例(如Ⅲ、Ⅳ期)需先进行2-3次诱导化疗,再衔接同步放化疗,总次数可能达到6次。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如淋巴结转移数目超过3个,后续可能追加2-3次辅助化疗。
化疗周期一般为21-28天,具体方案需结合血常规、肝肾功能等指标动态调整。部分对化疗敏感的患者可能减少次数,而出现骨髓抑制或严重胃肠道反应者需延长间隔或调整剂量。治疗结束后需定期复查鼻咽镜和EB病毒DNA检测,前两年每3个月随访一次,第三年起可逐步延长间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