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经不调是指月经周期、经期持续时间或经量出现异常,常见于内分泌紊乱、子宫疾病、生活方式改变及年龄相关生理阶段,需结合具体指标判断。
一、月经不调的核心定义与判断标准
1. 周期异常:正常月经周期为21~35天,提前或推迟超过7天(如周期短于21天或长于35天)即属异常。
2. 经期持续时间异常:正常经期为3~7天,持续超过7天或短于3天(如经期淋漓不尽或仅1~2天)为异常。
3. 经量异常:正常经量为20~60ml,超过80ml(如1小时内需更换卫生巾且量多)或少于5ml(如点滴出血)为异常。
二、常见致病因素
1. 内分泌系统异常: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因雄激素过高抑制排卵,表现为周期紊乱、多毛痤疮;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均影响激素分泌,伴随体重变化、情绪波动;高泌乳素血症可致月经稀发或闭经,多与垂体微腺瘤相关。
2. 子宫及附件器质性病变:子宫肌瘤(尤其黏膜下肌瘤)影响子宫收缩,导致经量过多;子宫内膜息肉或内膜增生症可引发经期延长、经量增多;子宫内膜异位症常伴随痛经,异位病灶影响卵巢功能。
3. 生活方式与环境影响:过度节食致体脂率过低(<17%),雌激素合成不足,引发月经稀发;长期剧烈运动(如马拉松训练)抑制下丘脑功能,导致闭经;作息不规律(熬夜>23点)、吸烟酗酒破坏内分泌节律,咖啡因摄入过多(>400mg/日)刺激子宫收缩。
4. 年龄与生理阶段因素:青春期初潮后1~2年内,因下丘脑-垂体-卵巢轴未成熟,约30%女性出现周期紊乱;围绝经期(45~55岁)卵巢功能衰退,卵泡耗竭致月经周期逐渐延长、经量减少,直至闭经;妊娠期、哺乳期因激素变化出现生理性停经或月经稀发。
5. 精神心理因素:长期焦虑(焦虑量表>7分)、抑郁(抑郁自评量表>53分)激活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皮质醇升高抑制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导致周期紊乱;重大精神创伤(如亲人离世、创伤事件)可引发应激性闭经。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 青春期女性:初潮后2年内月经周期>45天或经量>80ml(如卫生巾湿透需更换)需就医,排除下丘脑性闭经或PCOS;避免盲目服用激素类药物,优先生活方式调整。
2. 育龄女性:月经推迟>1周且有性生活者,需优先排除妊娠相关问题(如宫外孕、先兆流产),需通过血HCG检测确认;合并糖尿病者(糖化血红蛋白>6.5%),高血糖可直接损伤卵巢血管,需同步控制血糖。
3. 围绝经期女性:月经周期延长至2~3个月一次或经量减少至点滴出血,持续超过1年需排查子宫内膜癌(尤其伴随阴道排液、下腹隐痛);避免自行服用“调经中药”,需通过宫腔镜检查排除内膜病变。
4. 合并基础疾病者:甲状腺功能异常患者需每3个月复查甲功(TSH、FT3、FT4);高血压患者长期服用ACEI类药物(如依那普利)可能影响激素代谢,需监测月经周期。
四、科学干预原则
1. 优先非药物干预:规律作息(保证23点前入睡,每日睡眠7~8小时);均衡饮食(增加蛋白质、铁剂摄入,如瘦肉、动物肝脏,减少咖啡因至<200mg/日);中等强度运动(如快走、游泳,每周150分钟);心理疏导(采用正念冥想等减压技术,必要时寻求心理咨询)。
2. 药物治疗适用范围:短效复方口服避孕药(如屈螺酮炔雌醇片)用于调节周期,适用于无血栓风险的PCOS患者;孕激素(如地屈孕酮)用于经量过多者,需连续服用10~14天;促排卵药物(如克罗米芬)仅适用于有生育需求且排卵障碍者,需严格遵医嘱。
3. 低龄用药禁忌:青春期前女孩(<12岁)出现月经异常需排查生殖器官发育异常,禁用激素类药物;6岁以下女童月经初潮前异常出血(如阴道流血)需儿科妇科联合评估,优先保守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