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的治愈方法包括立即停止放疗、糖皮质激素治疗、抗感染治疗、氧疗与呼吸支持等。

1.立即停止放疗
一旦确诊放射性肺炎,需立即终止胸部放射治疗,防止肺组织进一步损伤,为后续治疗创造条件。
2.糖皮质激素治疗
遵医嘱足量、足疗程使用泼尼松、甲泼尼龙等糖皮质激素,可抑制炎症反应,减轻肺泡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和纤维母细胞增殖。初始剂量需根据病情调整,症状缓解后逐步减量,疗程通常持续数周至数月。
3.抗感染治疗
合并细菌感染时,依据病原学检查遵医嘱选用左氧氟沙星、头孢呋辛等敏感抗生素,避免滥用导致耐药性。
4.氧疗与呼吸支持
低氧血症患者通过鼻导管或面罩吸氧,维持血氧饱和度;严重者需无创通气或机械辅助呼吸,改善气体交换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