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心力衰竭的治疗包括一般治疗、药物治疗、器械治疗和心脏移植。一般治疗需调整生活方式,包括休息活动和饮食;药物治疗有利尿剂、RAAS抑制剂、β受体阻滞剂、正性肌力药物等;器械治疗包括CRT和ICD;终末期患者可考虑心脏移植,但面临供体等问题。
一、一般治疗
(一)生活方式调整
1.休息与活动:根据心功能情况合理安排休息与活动,心功能Ⅰ级患者应避免剧烈运动,心功能Ⅱ级患者可进行轻体力活动,心功能Ⅲ级患者以卧床休息为主,心功能Ⅳ级患者需绝对卧床,但应鼓励在床上进行肢体活动,防止深静脉血栓形成。对于不同年龄的患者,儿童慢性心力衰竭患者需注意避免过度劳累,保证充足睡眠;老年患者活动量更应适度调整,避免因活动不当加重心脏负担。
2.饮食:限制钠盐摄入,每日钠盐摄入量应<5g,严重心力衰竭患者应<3g。同时注意控制液体入量,避免水钠潴留加重病情。对于不同性别患者,在饮食调整上无本质差异,但需考虑年龄因素,儿童患者要保证营养均衡以满足生长发育需求,老年患者则需注意饮食易消化,防止便秘增加心脏负担。
二、药物治疗
(一)利尿剂
通过促进钠、水排泄,减少血容量,减轻心脏前负荷。常用药物有呋塞米等。对于不同年龄患者,儿童使用利尿剂需注意剂量计算,根据体重等因素精准给药;老年患者使用时要密切监测电解质,防止出现低血钾等电解质紊乱情况。
(二)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抑制剂
1.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如卡托普利等,可改善心室重构,降低死亡率。但可能引起干咳等不良反应,用药过程中需密切观察。对于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时要警惕高钾血症等风险。
2.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如氯沙坦等,作用与ACEI类似,但无干咳不良反应,适用于不能耐受ACEI干咳的患者。
3.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如螺内酯等,可抑制醛固酮效应,改善心室重构。但需注意高钾血症的发生,尤其是与ACEI或ARB联用时。
(三)β受体阻滞剂
如美托洛尔等,可抑制交感神经激活,长期应用可改善预后。但起始剂量要小,逐渐递增,且在用药过程中需密切观察患者心率、血压等情况。对于儿童慢性心力衰竭患者,β受体阻滞剂的使用需非常谨慎,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剂量;老年患者使用时要考虑其肝肾功能减退等因素对药物代谢的影响。
(四)正性肌力药物
1.洋地黄类药物:如地高辛等,可增强心肌收缩力。但治疗窗窄,易发生中毒,需监测血药浓度。儿童使用洋地黄类药物需特别注意剂量计算和中毒表现的观察;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等原因,更容易发生洋地黄中毒,使用时需密切监测。
2.非洋地黄类正性肌力药:如多巴胺、多巴酚丁胺等,可短期应用于急性心力衰竭或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加重期。
三、器械治疗
(一)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
适用于心腔扩大、QRS波增宽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可改善心脏收缩不同步,提高心功能。对于不同年龄患者,儿童患者应用CRT的情况较少,主要应用于符合适应证的成年患者;老年患者在进行CRT前需评估其全身状况和心脏功能等多方面因素。
(二)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
适用于有猝死高危风险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可预防猝死的发生。在植入ICD前需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心律失常风险等;术后需注意对装置的监测和维护等。
四、心脏移植
对于终末期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心脏移植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手段。但供体短缺、免疫排斥反应等是面临的主要问题。在考虑心脏移植时,需对患者进行严格的评估,包括全身状况、心功能等多方面,且术后需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等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