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孕妇是否需要引产需结合病情严重程度、控制情况及妊娠阶段综合判断。多数未控制的中重度甲亢孕妇需引产,而控制良好的轻度甲亢孕妇可继续妊娠并通过药物干预维持。
一、甲亢对妊娠的不良影响
未控制的甲亢会显著增加母婴风险,如流产率升高(较正常孕妇高2-3倍)、早产(发生率约15%-20%)、胎儿生长受限(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风险增加),还可能诱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胎盘早剥等并发症。严重甲亢孕妇若甲状腺危象未及时控制,围产儿死亡率可高达15%-20%。
二、引产的关键指征
1. 甲亢未控制且药物治疗无效:经规范抗甲状腺药物治疗2-4周后,甲状腺功能指标(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仍持续异常(如FT3>正常上限1.5倍),促甲状腺激素持续<0.1mIU/L且无法通过调整药物剂量改善。
2. 合并严重并发症:出现甲状腺危象先兆(高热、心动过速、恶心呕吐),或产科急症(如胎儿窘迫、羊水过少<5cm)。
3. 胎儿严重异常:超声检查提示胎儿严重生长受限(双顶径、股骨长低于同孕周第10百分位)或多发畸形。
三、非引产的妊娠管理策略
多数甲亢孕妇可通过药物控制病情,首选甲巯咪唑(妊娠早期慎用,可换用丙硫氧嘧啶),维持甲状腺功能指标在正常范围(促甲状腺激素控制在0.1-2.5mIU/L,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正常上限内)。孕期需采用低碘饮食(每日碘摄入量100-200μg),避免高碘食物(如海带、紫菜),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每4-6周1次)及肝功能、血常规(抗甲状腺药物可能引起肝损伤或粒细胞减少)。
四、特殊人群的风险与应对
高龄孕妇(≥35岁)或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的甲亢孕妇,需加强多学科协作(内分泌科、产科),每周评估病情稳定性。既往有流产史的甲亢孕妇,需提前通过甲状腺功能控制(如促甲状腺激素稳定在0.5-2.0mIU/L)降低流产风险,必要时使用孕激素支持。
五、产后母婴监测
无论是否引产,产后均需监测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出生后24-48小时检测促甲状腺激素、游离甲状腺素),警惕新生儿甲亢或暂时性甲减。哺乳期甲亢孕妇若需继续用药,优先选择丙硫氧嘧啶(乳汁中浓度低),避免甲巯咪唑过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