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疱疹病毒可引起多种疾病,包括皮肤黏膜感染、神经系统感染、新生儿感染及免疫低下人群播散性感染等。
1 皮肤黏膜感染
1.1 口唇疱疹:HSV-1最常见的感染类型,表现为口唇周围或口腔黏膜出现簇集性小水疱,伴疼痛、灼热感,水疱破溃后形成浅表溃疡,常自行愈合但易复发,多见于免疫力下降、劳累或发热后。
1.2 生殖器疱疹:HSV-2主要致病类型,少数HSV-1也可引起,表现为生殖器及肛周皮肤黏膜簇集性水疱、溃疡,伴疼痛、瘙痒或排尿不适,易反复发作,传播途径以性接触为主,孕妇感染可能增加早产或胎儿感染风险。
1.3 疱疹性龈口炎:多见于儿童,口腔黏膜广泛充血、水肿,牙龈红肿出血,口腔内形成多个小水疱,破溃后形成浅表溃疡,疼痛明显影响进食,可伴发热、局部淋巴结肿大。
1.4 眼部疱疹:HSV可侵犯角膜引起疱疹性角膜炎,表现为眼痛、畏光、流泪、视力下降,严重时可致角膜瘢痕形成甚至失明;眼睑、结膜感染则出现眼睑红肿、结膜充血等症状,多见于免疫力低下者。
1.5 湿疹合并HSV感染:湿疹患者感染HSV后,病毒在湿疹皮肤区域大量复制,形成广泛疱疹、溃疡,伴明显红肿、疼痛,可引发全身症状,需紧急抗病毒治疗。
2 神经系统感染
2.1 单纯疱疹病毒性脑炎:HSV-1是最常见病原体,表现为急性起病的高热、头痛、意识障碍、抽搐,病情进展迅速,可出现精神行为异常、认知功能下降,严重者可致昏迷甚至死亡,脑脊液检查可见病毒核酸阳性及特征性脑电图改变。
2.2 神经根炎:病毒侵犯神经后根或三叉神经节,可引起相应区域疼痛、感觉异常,如面部疼痛(三叉神经)或腰背部疼痛(腰骶神经根),疼痛持续且对常规止痛药物反应不佳。
3 新生儿及围生期感染
3.1 新生儿单纯疱疹感染:主要经产道接触感染,多见于早产儿或母亲孕期HSV感染未控制者,表现为皮肤、口腔、眼部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皮肤疱疹、发热、抽搐、嗜睡,严重时可进展为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率较高,需早期诊断并使用抗病毒药物。
4 免疫低下人群感染
4.1 播散性HSV感染:免疫功能严重低下者(如HIV/AIDS、恶性肿瘤放化疗后、器官移植患者)感染HSV后,病毒可通过血液或淋巴系统扩散至全身,引发肺炎、肝炎、脑炎等多器官损伤,表现为高热不退、呼吸困难、黄疸、意识障碍等,病情凶险,需联合抗病毒药物及免疫支持治疗。
4.2 皮肤播散性感染:免疫缺陷者皮肤HSV感染可突破局部限制,扩散至正常皮肤,形成大面积疱疹样皮疹,伴剧烈疼痛及全身症状,易继发细菌感染。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孕期首次感染HSV可能增加胎儿宫内感染风险,建议孕期定期监测HSV抗体,分娩前若存在活动性感染,可考虑剖宫产降低新生儿感染风险。
婴幼儿:6月龄以下婴儿感染HSV多经接触传播,家长需注意避免共用毛巾、餐具,勤洗手,出现口腔疱疹或皮肤皮疹时及时就医,避免自行用药。
免疫功能低下者:应避免接触HSV感染者,保持个人卫生,出现皮肤黏膜异常症状(如不明原因水疱、溃疡)时尽早就诊,治疗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病毒药物,如阿昔洛韦。
治疗原则
HSV感染的治疗以抗病毒药物为主,包括阿昔洛韦、伐昔洛韦、泛昔洛韦等,可缩短病程、减轻症状并降低并发症风险,需根据感染类型及严重程度调整用药方案。非药物干预包括局部冷敷缓解疱疹疼痛、保持皮肤干燥清洁、避免搔抓以防继发感染等,需优先采用非药物方式缓解不适。
注意事项:低龄儿童使用抗病毒药物需严格遵医嘱,避免因药物剂量不当影响发育;孕妇感染HSV需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评估胎儿风险,决定是否终止妊娠或采取剖宫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