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药物止痛治疗的五项基本原则为:个体化治疗原则、三阶梯镇痛原则、无创优先原则、按时用药原则及综合评估原则,每项原则均基于循证医学证据,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用药方案最大限度缓解疼痛,同时兼顾患者耐受性与生活质量。
一、个体化治疗原则
1.强调基于疼痛评估(如NRS评分、VAS量表)、病因(如骨转移、神经病理性疼痛)、身体状况(肝肾功能、年龄)及用药史制定方案,老年患者因代谢能力下降,需降低药物起始剂量以减少累积毒性;儿童患者(3岁以下)应避免使用阿片类药物,优先采用物理治疗(如冷敷、按摩)等非药物干预方式。
2.对合并消化道溃疡的患者,避免选用非甾体抗炎药,可换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弱阿片类药物;孕妇及哺乳期女性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权衡胎儿安全与镇痛需求。
二、三阶梯镇痛原则
1.轻度疼痛(NRS 1-3分):选用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联合辅助药物(如抗抑郁药)改善疼痛敏感性;中度疼痛(NRS 4-6分):弱阿片类药物(如可待因)为基础,根据疗效调整剂量;重度疼痛(NRS 7-10分):强阿片类药物(如吗啡)为首选,必要时联合抗惊厥药(如加巴喷丁)治疗神经痛。
2.允许阶梯内灵活调整药物种类,避免严格阶梯升级,例如中度疼痛患者若非甾体抗炎药无效,可直接转为弱阿片类药物,无需等待疼痛升级。
三、无创给药优先原则
1.口服给药为首选途径,具有依从性高、操作简便的优势,长期治疗患者优先选择缓释剂型(如吗啡缓释片)维持稳定血药浓度;吞咽困难者可选用舌下片、透皮贴剂(如芬太尼贴剂)或直肠栓剂(如盐酸羟考酮栓)。
2.肌内注射仅用于短期急性疼痛或无法口服的紧急情况,避免长期使用增加感染风险,静脉注射仅在爆发痛时临时使用以快速起效。
四、按时用药原则
1.采用定时定量给药模式,如每4-6小时给予基础剂量药物,使血药浓度维持稳定;避免疼痛出现后才给药,以防止爆发痛时药物剂量过大,例如每日固定8:00、14:00、20:00服药。
2.爆发痛处理需遵循“按需追加”原则,单次剂量不超过基础剂量的10-20%,避免频繁追加导致药物蓄积,必要时联合辅助药物(如甲氧氯普胺)预防恶心呕吐。
五、综合评估与动态调整原则
1.每日记录疼痛评分,每2周重新评估疗效及不良反应,如出现严重便秘(3天未排便)或恶心呕吐持续不缓解,需及时调整药物剂量或更换方案。
2.联合心理干预(如认知行为疗法)、物理治疗(如放疗、神经阻滞)及营养支持,提升综合疗效,对合并抑郁焦虑的患者,在镇痛同时需评估抗抑郁药物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