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腹水的治疗以综合管理为主,需结合病因控制、对症干预及并发症预防,核心包括病因治疗、腹腔穿刺放液、利尿剂应用、营养支持及特殊人群调整。
1. 病因治疗:针对肝癌及肝硬化病因,优先控制原发病。① 抗肿瘤治疗:手术切除、肝移植适用于早期肝癌且无远处转移者;经导管动脉化疗栓塞(TACE)、射频消融等微创治疗适用于中晚期无法手术者;靶向药物(如仑伐替尼)联合免疫治疗(如PD-1抑制剂)可抑制肿瘤生长,减少腹水生成。② 抗病毒治疗:乙肝或丙肝相关肝癌患者需接受抗病毒治疗,如干扰素、恩替卡韦等,降低病毒复制对肝功能的损伤。③ 门静脉高压管理: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可降低门静脉压力,减少腹水生成风险,适用于门静脉高压患者。
2. 对症治疗:① 腹腔穿刺放液:大量腹水(腹胀、呼吸困难)者,单次放液量1000-3000ml,避免过快放液(<4000ml/日),防止电解质紊乱及循环衰竭;反复放液者需同时补充白蛋白(10-20g/日)。② 利尿剂应用:螺内酯联合呋塞米为一线方案,起始剂量螺内酯50mg/日、呋塞米20mg/日,根据尿量及电解质调整至螺内酯200mg/日、呋塞米80mg/日,监测肾功能及血钾水平。③ 营养支持:低蛋白血症(血清白蛋白<25g/L)者需补充白蛋白,同时限制钠摄入(<2g/日)、控制液体量(<1000ml/日),必要时给予肠内营养制剂。
3. 并发症管理:① 电解质紊乱:利尿剂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血钠、血钾,低血钾者口服补钾(氯化钾),高钾血症(>5.5mmol/L)者停用保钾利尿剂。② 肾功能不全:避免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利尿剂调整至最小有效剂量,必要时联用小剂量多巴胺改善肾血流。③ 自发性腹膜炎:腹水白细胞>250/μL时,经验性使用头孢类抗生素(如头孢他啶),疗程5-10天,培养阳性后根据药敏调整。④ 血栓形成:大量放液后可预防性使用低分子肝素(如依诺肝素),预防门静脉血栓及深静脉血栓。
4. 特殊人群调整:① 老年患者(≥65岁):基线肾功能评估(eGFR<60ml/min者慎用利尿剂),利尿剂起始剂量减半,监测每日体重变化(>1kg/日提示水钠潴留)。② 儿童患者:严格避免利尿剂(尤其呋塞米),优先腹腔穿刺放液,控制放液速度<50ml/kg/小时,避免血容量骤降。③ 妊娠期患者:优先保守治疗(限盐+穿刺放液),避免使用对胎儿有风险的药物(如螺内酯),终止妊娠前需评估肝功能及腹水程度。④ 合并肝衰竭患者:利尿剂需暂停,以腹腔穿刺放液+白蛋白支持治疗为主,避免使用肾毒性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