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9天以内(即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7周内)通常可以进行药物流产,但需严格满足医学条件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药物流产适用于孕囊直径小于25毫米、无药物禁忌症的早期妊娠,主要通过米非司酮片联合米索前列醇片终止妊娠,前者阻断孕激素受体使胚胎停止发育,后者促进子宫收缩排出妊娠组织。最佳时间窗为停经35至49天,此时孕囊大小适中(通常10至25毫米),子宫蜕膜组织未完全增厚,药物作用效果较好,流产成功率较高。过早(如孕5周内)可能因孕囊过小难以确认是否完全排出,过晚(如孕7周后)则可能因孕囊过大增加流产不全风险。
用药前需通过B超确认宫内妊娠并排除宫外孕,同时评估是否存在严重贫血、肾上腺疾病、青光眼等禁忌症。流产后需复查B超确认无残留,并遵医嘱服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