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呼吸核心方法:通过气道开放与规律性送气维持肺部气体交换,适用于心脏骤停、窒息等需紧急通气支持场景。

一、适用场景与判断标准
当患者无意识(轻拍呼喊无反应)、无呼吸(胸部无起伏)或仅有濒死喘息、颈动脉搏动消失时,需立即启动心肺复苏。需区分单纯呼吸停止(如哮喘发作)与心搏骤停(需同步胸外按压),前者优先开放气道+呼吸支持,后者需胸外按压+人工呼吸配合。
二、操作前安全评估与气道开放
确保现场无二次伤害(如漏电、火灾),轻拍患者双肩呼喊判断意识;观察胸部起伏、听呼吸音、摸颈动脉搏动(成人5-10秒)确认骤停状态。采用仰头抬颌法(成人):一手压额头、一手抬下颌,使气道成直线;颈椎损伤者改用托颌法(双手托下颌角),避免颈部活动。清除口腔可见异物(痰液、呕吐物、假牙),防止误吸。
三、规范操作流程
施救者深吸一口气,捏住患者鼻翼两侧(防止漏气);
用嘴完全包裹患者口唇,形成密闭气道,缓慢匀速吹气(持续1秒),观察胸廓自然隆起(避免过度充气);
吹气量:成人500-600ml(以胸廓轻微起伏为度),儿童/婴幼儿减半(约5ml/kg);
吹毕松开鼻子,让气体自然排出,完成一次呼吸;
按压-通气比:单人CPR为30:2(每30次按压后2次呼吸),双人施救15:2,每5个循环检查脉搏与呼吸。
四、特殊人群与禁忌注意
婴幼儿:禁用仰头抬颌,用“口对口鼻”或“口对口”呼吸,吹气量更小(胸廓轻微隆起即可),频率12-20次/分钟;
颈椎损伤者:仅托颌法开放气道,避免颈部扭曲;
传染病患者:改用单向阀简易呼吸器或隔离面罩,禁止直接口对口呼吸;
禁忌:过度通气(潮气量>1000ml)易致胃胀气,禁止用鼻吸气+嘴呼气(需完全覆盖口唇)。
五、急救配合与后续处理
发现骤停后立即拨打120,在专业急救人员指导下持续操作;若患者恢复自主呼吸、颈动脉搏动,停止人工呼吸并监测生命体征,向接诊医师反馈抢救过程(如按压深度、呼吸频率)。需注意:人工呼吸需与胸外按压结合,单纯呼吸支持无法替代循环维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