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诊断标准需结合超声检查参数、子宫底高度测量、孕妇体重增长情况等方面。
1.超声检查参数
通过超声测量胎儿双顶径、头围、腹围、股骨长等生长参数,如果这些参数低于同孕周正常胎儿的第10百分位数,或连续2次产前检查,胎儿生长参数增长速度缓慢或未增长,提示可能存在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2.子宫底高度测量
测量孕妇子宫底高度,如果子宫底高度低于相应孕周标准值3厘米以上,需高度警惕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可能。
3.孕妇体重增长情况
密切关注孕妇体重增长,如果孕妇体重增长缓慢或停滞,可能影响胎儿的营养供应,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