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出现低血糖时,应立即识别症状(如头晕、心慌、出汗、手抖),轻度低血糖可自行口服15g葡萄糖或含糖食物,15分钟后复测血糖,未恢复则重复补充;中度低血糖需他人协助补充糖分,严重低血糖(无意识)需紧急就医,给予静脉葡萄糖或胰高血糖素治疗。

一、轻度低血糖(有意识且能自主进食):
立即口服15g葡萄糖(如150ml葡萄糖水、1块方糖),避免高糖分饮料过量;
15分钟后用血糖仪复测血糖,若仍<3.9mmol/L,重复补充15g碳水;
血糖恢复后,进食含蛋白质的食物(如半杯牛奶),防止血糖再次下降;
记录发作时间、诱因(如未按时进餐、运动过量),及时告知医生调整用药或饮食计划。
二、中度低血糖(症状明显但意识清醒):
出现头晕、手抖但能沟通时,立即由他人给予15g葡萄糖(如葡萄糖片);
避免空腹运动,随身携带糖块或葡萄糖片,每次运动前监测血糖并适当加餐;
若症状持续或加重(如呕吐、意识模糊),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送医;
建议糖尿病患者日常备有快速血糖监测仪和糖块,记录低血糖发作规律。
三、严重低血糖(无意识或无法自主进食):
表现为昏迷、抽搐、对刺激无反应时,严禁经口喂食,立即让患者取侧卧位防窒息;
紧急拨打急救电话,医院可静脉注射50%葡萄糖或肌内注射胰高血糖素(需医生指导);
此类情况多因药物过量(如胰岛素)或严重感染诱发,需住院排查病因并调整治疗;
家属应告知医护人员低血糖发作时间、用药种类及剂量,便于快速抢救。
四、特殊人群低血糖注意事项:
儿童(<10岁):优先选择葡萄糖凝胶(避免窒息),每次补充不超过10g,发作后联系儿科医生调整用药;
老年人:因感知力下降易漏诊低血糖,建议每日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随身携带“低血糖病史”标识卡;
孕妇:避免空腹超过8小时,随身携带坚果或饼干,出现头晕立即坐下休息并进食15g碳水,定期产检监测胎儿情况;
肾功能不全患者:低血糖处理需减少高糖摄入,优先选择蛋白食物,调整降糖药物剂量需咨询肾内科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