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产检项目需要根据时间安排,例如孕早期(6-12周)、孕中期(13-28周)、孕晚期(28周后)等。

1.孕早期(6-12周)
首次产检建议在6-8周进行,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活性,建立孕期档案。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五项、梅毒及HIV筛查,同时进行B超检查排除异位妊娠。孕11-13周需完成NT超声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结合血清学筛查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
2.孕中期(13-28周)
每4周检查一次。孕15-20周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高风险孕妇需进一步无创DNA检测或羊水穿刺。孕20-24周完成系统超声检查,俗称大排畸,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孕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3.孕晚期(28周后)
28-36周每2周检查一次,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重点监测胎心监护、胎儿生长发育、羊水量及胎盘功能,孕37周进行B族链球菌筛查,评估分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