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霍奇金淋巴瘤分期采用Ann Arbor分期系统,基于病变的解剖范围(淋巴结区域、结外器官/部位)及全身症状(有无发热、盗汗、体重下降等),分为Ⅰ-Ⅳ期(Ⅰ-Ⅳ为分期基础,结合全身症状分为A/B组),分期是制定治疗方案的核心依据。

Ⅰ期:局限于单一淋巴结区域(如颈部、腋窝)或单一结外器官/部位(如扁桃体、胃肠道黏膜)的病变,无跨区域淋巴结或结外器官播散。此期需注意病变是否累及临近淋巴结(如ⅠE期为结外器官受累但无区域淋巴结侵犯)。
Ⅱ期:病变累及膈肌同侧的两组或更多淋巴结区域,或单个结外器官/部位及其区域淋巴结。例如,纵隔和肺门淋巴结同时受累(ⅡE期),或胃黏膜及胃周淋巴结受累(ⅡE期),病变范围局限于膈肌一侧。
Ⅲ期:病变累及膈肌两侧的淋巴结区域,可同时伴有脾脏受累(ⅢS期)或单一结外器官/部位受累并区域淋巴结侵犯。例如,颈部(上)和腹股沟(下)淋巴结同时受累,或腹腔淋巴结+肝脏受累(ⅢE+脾)。
Ⅳ期:病变为弥漫性或多部位结外器官/组织播散,如骨髓、肝脏、肺实质、皮肤等,伴或不伴淋巴结肿大。此期需通过影像学或病理活检明确受累范围,是治疗难度较高的阶段。
特殊人群需注意:儿童患者分期评估应结合生理发育特点,婴幼儿淋巴结触诊准确性有限,建议优先采用超声或低剂量CT明确病变范围,避免过度检查;老年患者因器官功能储备差异,分期时需谨慎选择侵入性检查,优先无创影像学评估;合并肝肾功能不全者,在分期检查(如PET-CT)中需调整对比剂使用方案,降低肾脏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