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检查项目包括:妊娠24~28周首次筛查(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高风险人群(如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可提前至首次产检;产后6~12周复查OGTT,排除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

- 首次筛查(24~28周)
75g OGTT是核心检查,需空腹采血后服糖,分别测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诊断标准: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任一指标超标即可确诊。
- 高风险人群提前筛查
肥胖(BMI≥28)、糖尿病家族史(一级亲属患病)、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建议首次产检(12周前)即进行空腹血糖检测,异常者再行OGTT。
- 产后复查
所有妊娠期糖尿病患者需在产后6~12周复查OGTT,评估糖代谢恢复情况,因部分患者可能转为永久性糖尿病,且未来妊娠风险显著升高。
- 日常监测建议
孕期需定期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尤其高危者),记录饮食、运动情况,配合医生调整方案。产后通过饮食控制、规律运动改善胰岛素敏感性,降低复发风险。
-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35岁)、多胎妊娠者需更密切监测,合并高血压、肾病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筛查频率与干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