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通常在孕24~28周进行妊娠糖尿病筛查(简称糖筛),以评估孕期糖代谢状态。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提前至孕20~24周筛查,双胎或多胎妊娠孕妇也需提前至孕20~24周进行评估。

正常风险孕妇:无糖尿病家族史、无肥胖(BMI<28)、无既往妊娠糖尿病史等高危因素的孕妇,糖筛时间为孕24~28周。此阶段胎儿器官发育成熟,孕妇体内雌激素、孕激素水平升高,胰岛素敏感性下降,易出现生理性血糖波动,此时筛查可准确反映糖代谢状态。
高危因素孕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为高危人群:肥胖(BMI≥28)、糖尿病家族史(一级亲属患病)、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高危孕妇需在孕20~24周筛查,因此类人群妊娠糖尿病发生率显著升高,早筛查可尽早干预,降低羊水过多、巨大儿等并发症风险。
既往糖尿病史孕妇:孕前已诊断糖尿病(1型或2型)的孕妇,应在孕早期(孕6~12周)首次筛查,评估糖代谢基线;既往妊娠糖尿病史者,需在孕24~28周首次筛查,若结果异常,需进一步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确认,孕中晚期每4~6周复查血糖。
双胎/多胎妊娠孕妇:双胎或多胎妊娠属于妊娠高风险类型,胎儿营养需求增加,孕妇代谢负担更重,糖代谢异常风险高于单胎妊娠。此类孕妇建议在孕20~24周进行糖筛,必要时提前至孕16~20周,以早期发现异常并调整饮食、运动方案,降低早产、新生儿低血糖等风险。
特殊情况处理:若首次筛查结果正常,但后续出现体重增长过快(每周>0.5kg)、羊水过多等症状,需及时复查血糖,避免延误干预时机。筛查前3天正常饮食,避免高糖高脂饮食,保持每日适量运动,以确保结果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