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妊娠24~28周进行。

一、一般孕妇(无高危因素)筛查时间。无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完成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此阶段胎盘激素对胰岛素敏感性的抑制作用达高峰,可有效识别妊娠糖尿病风险,避免过早或过晚筛查导致的诊断偏差。
二、高危人群筛查时间。高危人群(如BMI≥28、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年龄≥35岁、多囊卵巢综合征病史等)需提前筛查。首次产检(12周前)检测空腹血糖,若正常,于妊娠24周前完成75g OGTT。此类人群胰岛素抵抗风险高,早筛查可降低胎儿先天畸形、巨大儿等并发症风险。
三、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的孕妇筛查时间。既往妊娠糖尿病史者复发风险超40%,建议妊娠6~12周复查空腹血糖,若正常,于妊娠24周前重复75g OGTT。妊娠早期血糖波动可能提示代谢状态变化,早筛查可及时调整饮食或运动方案,改善妊娠结局。
四、特殊妊娠情况(双胎/多胎等)筛查时间。双胎或多胎妊娠者妊娠糖尿病风险升高2~3倍,建议在妊娠20~24周前完成75g OGTT。此类孕妇需结合超声监测胎儿发育情况,若发现胎儿体重增长过快,需提前启动血糖监测,避免胎儿宫内过度生长。
五、特殊人群温馨提示。肥胖孕妇(BMI≥28)应在妊娠12周前通过饮食控制(如每日热量摄入比孕前增加10%)和规律运动(如每日30分钟中等强度步行)降低胰岛素抵抗;有糖尿病家族史者需避免高糖高脂饮食,妊娠早期(10周前)监测餐后2小时血糖;高龄孕妇(≥35岁)建议在首次产检时同步检测糖化血红蛋白(HbA1c),评估长期血糖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