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一般从孕6-8周开始首次产检,后续按孕周规律完成早、中、晚孕期检查,高危孕妇需提前或增加产检频率。

一、早孕期产检(孕6-13+6周)
首次产检时间:建议孕6-8周完成,确认宫内妊娠、孕周及胚胎发育情况,同时筛查甲状腺功能、血型等基础指标。
关键检查项目:NT超声检查(孕11-13+6周)可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若NT增厚需进一步检查(如无创DNA或羊水穿刺)。
二、中孕期产检(孕14-27+6周)
常规产检频率:每4周一次(孕14-27+6周),检查项目包括体重、血压、宫高腹围等基础指标,孕15-20+6周建议完成唐氏综合征筛查(血清学唐筛或无创DNA)。
大排畸与代谢筛查:孕20-24周超声筛查胎儿结构畸形(如心脏、脊柱等),孕24-28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糖尿病。
三、晚孕期产检(孕28-40周)
孕28-36周:每2周一次产检,重点监测胎动、胎心监护及胎位变化;孕32-34周评估胎位、骨盆条件及妊娠并发症风险。
孕37周后:每周一次产检,需完成超声评估胎儿成熟度(如羊水指数、胎盘成熟度)、胎心监护及宫颈检查,预测分娩时机。
四、高危孕妇产检调整
高龄孕妇(≥35岁):建议早孕期直接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查,整个孕期增加1-2次超声检查,孕36周后每周产检。
有妊娠并发症史(如子痫前期、妊娠期糖尿病):需提前1-2周建档,首次产检在孕6周前完成,后续每月增加一次血压、血糖监测,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
多胎妊娠(≥2胎):孕10周前首次建档,孕24周前每2周产检,孕28周后每周产检,重点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及羊水情况。
五、特殊情况补充说明
产检前准备:携带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资料,提前记录胎动时间,避免空腹(如OGTT需空腹8-12小时)。
紧急就医指征:出现阴道出血、剧烈腹痛、胎动异常(如12小时胎动<10次)等情况,立即就诊无需等待常规产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