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应在孕期按阶段完成基础检查(孕早期)、NT筛查(孕11-13周)、唐氏筛查/无创DNA(孕15-20周)、大排畸(孕20-24周)、糖耐试验(孕24-28周)、常规产检(每4周1次至28周,每2周1次28-36周,每周1次36周后)及产后检查。

基础检查:孕早期(6-8周)需完成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及超声检查,排查感染、贫血及胚胎发育情况,高龄或高危孕妇需额外做TORCH筛查。
NT筛查:孕11-13周+6天通过超声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结合血清学指标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异常者需进一步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
大排畸检查:孕20-24周超声筛查胎儿结构畸形,包括心脏、脊柱、四肢等,必要时进行胎儿心脏超声专项检查,双胎或高危孕妇需增加检查次数。
高危因素管理:高龄(≥35岁)、有不良孕产史者需提前启动羊水穿刺(16-22周),妊娠期糖尿病高危者需提前至孕24周前做糖耐试验,异常者需内分泌科会诊。
温馨提示:检查前需空腹的项目(如肝肾功能、糖耐)建议提前1天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超声检查无需憋尿,可适当进食后检查胎儿活动情况,检查过程中若胎儿体位不佳,可通过走动或轻柔抚摸腹部辅助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