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确认怀孕后6-8周(以末次月经第1天计算孕周)进行,后续按孕期阶段定期检查,特殊情况需调整检查频率与项目。

首次产检(6-8周):重点完成血/尿HCG确认妊娠、B超明确宫内孕及胎心搏动,同时筛查生殖道感染、甲状腺功能,建立孕期健康档案,记录既往病史与家族遗传史,明确基础健康基线。
中孕期检查(11-27+6周):11-13+6周完成NT超声筛查(早孕期排畸),15-20+6周开展唐氏综合征筛查(血清学或无创DNA),20-24周行系统性胎儿结构畸形筛查(四维彩超),每4周常规监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及血常规/尿常规,动态评估胎儿发育。
晚孕期监测(28-40周):28-36周每2周产检1次,36周后每周1次,重点监测胎动、胎心监护、胎位、羊水情况,孕37周评估宫颈成熟度,为分娩方式决策提供依据,避免过期妊娠风险。
特殊人群调整:高龄(≥35岁)、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或有流产史者,需提前6周内建档,增加NT检查(11周前)、无创DNA或羊水穿刺,高血压/糖尿病孕妇需每周监测血压、血糖及尿蛋白,高危孕妇需缩短检查间隔至每周1次。
检查前准备:提前空腹(血常规/肝肾功能等需禁食8-12小时)、憋尿完成B超(早期可能需),携带既往病史资料,记录胎动日记与体重变化,高危项目(如羊水穿刺)需提前预约,避免延误排畸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