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做固定义齿的人群主要包括:18周岁以上、缺牙数量为1-2颗(少数情况下可接受3颗连续缺牙)且基牙健康、口腔卫生良好、无严重全身性疾病的患者。

一、缺牙数量与位置
- 单颗或2颗相邻缺牙(如前牙区影响美观或后牙区影响咀嚼功能),3颗连续缺牙若基牙条件良好且咬合关系稳定可考虑;2. 缺牙区邻牙位置正常,无明显倾斜或移位,避免基牙过度倾斜增加修复难度。
- 基牙牙体硬组织完整,无严重龋坏、隐裂或大面积缺损,牙髓活力正常(或经完善根管治疗后根尖周炎症已消退);2. 基牙牙周组织健康,牙周袋深度≤4mm,无明显牙龈退缩,牙槽骨吸收不超过根长1/3,牙齿松动度≤Ⅰ度;3. 基牙排列整齐,咬合关系正常,避免深覆合、深覆盖影响桥体设计。
- 年龄≥18周岁,骨骼与牙齿发育成熟,颌骨形态稳定(青少年因颌骨生长可能导致修复体不适,不建议);2. 无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或经规范治疗后病情稳定;3. 妊娠期女性需评估口腔条件,优先非侵入性修复,哺乳期女性避免口腔治疗后立即哺乳(需遵医嘱)。
- 口腔卫生良好,每日有效清洁口腔(掌握正确刷牙方法、使用牙线),无明显牙结石、牙菌斑堆积;2. 无长期吸烟、酗酒史(吸烟降低牙龈血液循环,酗酒影响肝脏代谢,增加修复体失败风险);3. 无长期夜间磨牙、紧咬牙习惯,避免基牙过度受力导致修复体松动、崩瓷或桥体断裂。
- 儿童青少年(18周岁以下)骨骼未成熟,固定义齿可能影响颌骨发育,优先考虑活动义齿;2. 糖尿病患者需控制血糖稳定(空腹血糖≤7.0mmol/L),避免高血糖影响伤口愈合;3. 老年人(70周岁以上)需评估全身状况,无严重心肺功能不全、认知障碍等影响配合度的疾病,且口腔无严重牙周病、龋齿;4. 长期服药者(如抗凝药使用者)需评估出血风险,必要时调整用药方案后再行修复。
本内容不能作为治疗依据,如有不适请到医院进行科学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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