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窘迫综合征是指胎儿在宫内因缺氧或其他因素导致危及健康和生命的综合征,多发生于妊娠晚期至分娩期,需及时干预以避免新生儿不良结局。
一、急性胎儿窘迫
常见于分娩过程中,表现为胎心率异常(<100次/分或>180次/分)、羊水污染(三度污染提示严重缺氧)、胎动减少。需立即评估产程进展,必要时行剖宫产。
二、慢性胎儿窘迫
多发生于妊娠晚期,由胎盘功能不全等长期因素引起,表现为胎动减少、胎心监护异常、胎儿生长受限。需定期监测胎心、超声检查,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
三、高危人群注意事项
有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胎盘异常等病史者需加强监测,建议每周进行胎心监护;高龄孕妇(≥35岁)应提前评估胎儿储备能力,避免过期妊娠。
四、预防措施
孕期控制体重,避免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定期产检,及时发现并处理妊娠并发症;分娩时配合医生,避免产程过长或宫缩过强。
五、紧急处理
一旦出现胎儿窘迫征象,应立即联系产科医护人员,必要时采取剖宫产等措施,以最大程度保障母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