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六个月(孕24周左右)可以终止妊娠,但需符合医学指征并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终止妊娠方式包括药物引产和手术引产,具体方案需根据孕妇健康状况、孕周及胎儿情况综合评估。

孕中期终止妊娠的医学指征
需满足医学指征,如胎儿严重畸形、孕妇合并严重疾病(如子痫前期、心脏病等)、染色体异常或其他危及母婴安全的情况,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不被推荐。
终止妊娠前的关键检查
需完成全面检查,包括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心电图、超声检查等,评估孕妇身体状况及胎儿发育情况,排除手术禁忌证。
终止妊娠的主要方式
药物引产(如前列腺素类药物)适用于孕14~28周,通过药物诱发宫缩排出胎儿;手术引产(如剖宫取胎术)适用于孕周较大或药物引产禁忌者,需住院进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出血、感染等风险。
术后注意事项
术后需住院观察,注意休息、预防感染,遵循医嘱复查子宫恢复情况及恶露排出情况,术后1个月内避免性生活及盆浴,如有异常出血或腹痛需及时就医。
特殊人群的注意事项
合并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或瘢痕子宫的孕妇,需提前与医生沟通,评估手术风险,必要时转诊至具备高危妊娠管理能力的医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