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不建议进行近视手术:18周岁以下眼球发育未稳定者;近视度数近两年内持续增长且不稳定者;患有圆锥角膜、重度干眼症等眼部疾病者;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患者、结缔组织病等全身疾病患者;从事潜水等高风险职业及孕期、哺乳期女性等特殊人群。

18周岁以下人群。18周岁以下人群眼轴长度仍在生长,近视度数可能随年龄增加持续变化,手术易导致术后视力回退或效果不稳定。青少年应优先通过角膜塑形镜、低浓度阿托品等方式控制近视进展,待眼球发育稳定后再评估手术。
近视度数不稳定者。近视度数超1200度或散光超600度者,手术预留角膜厚度不足,术后易残留屈光不正;近两年内度数每年增长超50度或佩戴眼镜后视力矫正效果不稳定者,需待度数稳定1-2年后再考虑手术。
眼部疾病患者。圆锥角膜患者角膜形态异常,手术可能引发角膜穿孔;重度干眼症患者泪液分泌不足,术后角膜易因缺乏保护出现上皮脱落;角膜厚度<480μm或角膜炎症活动期(如细菌性角膜炎),手术会显著增加感染、角膜瓣移位等风险。
全身疾病未控制者。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不佳时,眼部血管及神经代谢紊乱,伤口愈合延迟,感染风险增加;结缔组织病(如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免疫功能异常,易引发眼部炎症;严重高血压(血压>160/100mmHg)未控制者,术中出血风险高,术后恢复困难。
特殊职业与生理阶段人群。从事潜水、军事等高风险职业者,术后角膜暴露面积大,易受环境刺激引发炎症;孕期女性激素波动改变角膜形态,手术可能导致角膜扩张;哺乳期女性术后护理依赖药物时,药物成分可能影响婴幼儿健康;长期焦虑、抑郁或配合度低者,可能因心理状态影响手术评估与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