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不想要时,药物流产需在49天内(从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进行,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但药物流产存在失败、出血多等风险,必须先经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周,无禁忌证后规范用药。
药物流产适用情况:适合妊娠49天内、确认为宫内妊娠、无药物过敏史、无肝肾功能严重异常、无肾上腺疾病等禁忌证的女性。
药物禁忌人群:有青光眼、哮喘、癫痫等病史者禁用;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宫外孕(异位妊娠)需手术终止妊娠,不可用药流。
特殊人群提示:哺乳期女性用药后需暂停哺乳2周以上;年龄>35岁且吸烟女性风险略增,需更密切监测;有多次流产史者可能增加不全流产风险,需提前告知医生。
安全注意事项:药物流产需在具备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用药后观察出血情况及胚胎排出,不全流产需及时清宫,避免大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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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不能作为治疗依据,如有不适请到医院进行科学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