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存在屈光不正(近视、远视、散光)应尽早通过医学验光确定准确度数,优先选择光学矫正(框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必要时考虑手术矫正。
一、近视:需控制眼轴增长,青少年可采用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辅助,日常增加户外活动(每天≥2小时),减少近距离用眼时长,避免熬夜。
二、远视:儿童轻度远视若无症状可暂观察,中高度远视或伴随斜视需配镜矫正,成年后可评估手术可行性,孕期及婴幼儿期注意补充维生素D预防远视。
三、散光:规则散光优先配镜矫正,不规则散光可尝试硬性角膜接触镜,日常避免揉眼,定期检查视力防止度数变化,高度散光者需排查圆锥角膜风险。
四、特殊人群:婴幼儿首次验光建议在6月龄后,12岁以下儿童每3-6个月复查视力,孕妇及哺乳期女性验光配镜需告知医生,糖尿病患者需定期监测眼底防止屈光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