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屈光不正(近视、远视、散光)需通过医学验光确定准确度数,优先选择光学矫正(框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青少年儿童应每3~6个月复查视力,避免发展为病理性近视。
近视:需控制眼轴增长,可使用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遵医嘱),增加户外活动时间(每天≥2小时),减少近距离用眼。
远视:6岁以下轻度远视属生理性,无需干预;中高度远视或伴随斜视需配镜矫正,定期检查眼位及视力。
散光:多数为先天性,配镜矫正可改善视疲劳,不规则散光需结合角膜地形图检查,排除圆锥角膜风险。
特殊人群:儿童配镜需散瞳验光,避免假性近视误判;老年人老花眼合并屈光不正,建议综合验光后选择渐进多焦点镜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