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初期打胎(终止妊娠)需在确认宫内妊娠且孕周≤49天内,优先选择药物流产或人工流产。药物流产通过口服药物终止妊娠,适用于无药物禁忌、对疼痛耐受低的女性;人工流产则通过手术清除胚胎,适用于药物流产禁忌或失败的情况。
药物流产:需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服药后观察孕囊排出情况,可能出现出血较多、不全流产等风险,需配合超声检查确认妊娠组织是否完全排出。
人工流产:包括负压吸引术(适用于≤10周)和钳刮术(适用于10~14周),术前需完善检查,术后注意休息与感染预防,可能出现子宫穿孔、宫腔粘连等并发症,需严格遵循医嘱复查。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有肝肾功能不全、哮喘、青光眼等疾病者禁用药物流产;瘢痕子宫、多次流产史者建议优先选择人工流产以降低风险;术后需避免性生活1个月,保持外阴清洁,出现持续出血、腹痛等异常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