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急症是指血压显著升高(通常≥180/120 mmHg)并伴靶器官损害的临床状态,需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快速降压,首选静脉降压药物,避免降压过快导致重要器官灌注不足。
1. 合并急性心脑血管事件:如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主动脉夹层等,需立即启动紧急降压(目标:2小时内降至160/100 mmHg以下),优先选择血管扩张剂(如硝普钠)或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需密切监测生命体征,避免血压骤降。
2. 合并急性肾脏损害:如高血压性肾衰、急性肾小球肾炎等,降压目标为160/100 mmHg以下,可选用利尿剂(如呋塞米)或钙通道阻滞剂(如尼卡地平),需注意肾功能变化,避免电解质紊乱。
3. 合并子痫前期/子痫:妊娠女性需在24-48小时内控制血压(目标:140/90 mmHg),首选拉贝洛尔或硝苯地平,禁用ACEI/ARB类药物,密切监测胎心及尿量,必要时终止妊娠。
4. 高血压亚急症:血压≥180/120 mmHg但无靶器官损害,可在24-48小时内逐步降压,优先非药物干预(如休息、低盐饮食),药物可选口服降压药(如氨氯地平),避免短期内大幅降压。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老年患者需避免收缩压<150 mmHg,糖尿病患者需控制在140/90 mmHg以下,儿童高血压急症需排除继发性病因,首选非药物干预并谨慎使用降压药,肾功能不全者需监测血钾及肾功能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