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算怀孕天数主要依据末次月经第1天至当前日期的间隔,按医学标准孕周计算(每7天为1孕周)。
按末次月经计算: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起始点,每7天为1孕周,40周为预产期,此方法适用于月经规律女性(周期28~30天)。
按B超检查推算:早孕期(孕7~12周)B超测量胎芽长度(CRL)可精确到±3天,中晚孕期胎儿双顶径等指标误差≤1周,需结合末次月经核对孕周。
月经不规律者:需以首次B超(孕11~13周+6天)测量的胎芽长度或头臀径为准,后续通过胎动时间、宫底高度等动态调整孕周。
特殊情况处理:月经周期长(>35天)或短(<28天)者,需结合早期B超校正,避免因月经周期波动导致孕周计算偏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