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检查时间表通常从首次确认怀孕开始,覆盖孕早期、中期和晚期,共约10-13次检查。关键节点包括孕6-8周确认宫内妊娠,孕11-13周+6天NT筛查,孕15-20周+6天唐氏筛查,孕20-24周系统超声排畸,孕24-28周妊娠糖尿病筛查,孕28-36周每2周一次检查,孕36周后每周一次检查,具体次数和项目因孕妇健康状况、孕周及医疗机构要求略有差异。
孕早期检查(孕1-12周)
孕6-8周首次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排查宫外孕风险。孕11-13周+6天进行NT(胎儿颈项透明层)筛查,结合血清学指标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
孕中期检查(孕13-27周+6天)
孕15-20周+6天开展唐氏综合征筛查,包括血清学筛查或无创DNA检测,高风险孕妇需进一步羊水穿刺或绒毛活检。孕20-24周系统超声排畸,全面检查胎儿结构发育。孕24-28周进行妊娠糖尿病筛查,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评估糖代谢情况。
孕晚期检查(孕28周后)
孕28-36周每2周一次产检,监测胎儿生长发育、胎位及羊水量。孕36周后每周产检,重点评估胎儿成熟度、胎盘功能及分娩准备情况。
特殊情况检查
高龄孕妇(≥35岁)或有高危因素(如高血压、糖尿病史)者,需增加检查频次和项目,如孕11-13周+6天直接行无创DNA或羊水穿刺,孕24-28周提前至孕20周开始妊娠糖尿病筛查。
温馨提示
检查前需空腹或遵循医嘱,携带既往检查报告及相关病史资料。检查结果异常时,应及时与产科医生沟通,避免延误干预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