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中毒的处理措施为脱离毒源、清除毒物、使用解毒剂等。

1.脱离毒源
立即将患者转移至安全环境,避免继续接触毒物。吸入性中毒需迅速脱离有毒气体环境,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毒物时需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接触部位15-20分钟;眼部接触毒物需用生理盐水或清水持续冲洗至少15分钟,注意在救援过程中做好自身防护,避免二次中毒。
2.清除毒物
经口中毒且意识清醒者,可饮用温水后催吐,但强酸强碱中毒及昏迷患者禁止催吐;洗胃适用于口服毒物4-6小时内的患者,常用生理盐水或温水进行;活性炭可吸附多种毒物;导泻可遵医嘱使用硫酸镁、甘露醇等,促进毒物排出,但肠梗阻患者禁用。
3.使用解毒剂
根据毒物种类选用特异性解毒剂,如遵医嘱使用阿托品等,可以用于有机磷中毒,纳洛酮等,用于阿片类药物中毒,亚甲蓝等用于亚硝酸盐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