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中毒的治疗原则包括立即终止毒物接触、清除体内尚未吸收的毒物、促进已吸收毒物的排出等。

1.立即终止毒物接触
对于经呼吸道吸入的毒物,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通风良好的安全环境,对于经皮肤黏膜接触的毒物,须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反复冲洗接触部位,对于眼部接触,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并尽快就医。
2.清除体内尚未吸收的毒物
清除体内尚未吸收的毒物主要针对经消化道摄入的毒物,最常用的方法是催吐与洗胃,催吐适用于神志清醒且合作的患者,洗胃则是在中毒后短时间内进行,使用温清水或特定洗胃液,通过胃管反复灌洗,对于某些毒物,还可使用活性炭进行吸附。
3.促进已吸收毒物的排出
常用的方法包括强化利尿,通过静脉补液和遵医嘱应用呋塞米、螺内酯等利尿剂增加尿量以促进水溶性毒物经肾脏排泄,血液净化技术如血液灌流、血液透析及血浆置换等能直接、快速地清除血液中的毒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