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中毒的救治通常需要采取清除未吸收药物、促进药物排泄、对症支持治疗、解毒治疗、并发症处理等措施。

1、清除未吸收药物
口服药物中毒者,在中毒初期可采取催吐、洗胃、导泻等方式,清除胃肠道内未吸收的药物,常用洗胃液有生理盐水、温开水、碳酸氢钠溶液等,操作遵医嘱。
2、促进药物排泄
通过静脉输注葡萄糖溶液、生理盐水、甘露醇等液体,增加尿量,促进药物从肾脏排出,必要时采取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液灌流等方式,加速药物清除,遵医嘱操作。
3、对症支持治疗
针对中毒症状采取对症处理,呼吸抑制者给予吸氧、呼吸兴奋剂,如尼可刹米、洛贝林、多沙普仑等,心率异常者调节心律,用药遵医嘱。
4、解毒治疗
有特异性解毒剂的药物中毒,及时使用解毒剂,如有机磷中毒用阿托品、氯解磷定、碘解磷定等,阿片类中毒用纳洛酮、纳美芬、烯丙吗啡等,均遵医嘱使用。
5、并发症处理
及时处理药物中毒引发的脑水肿、肺水肿、肝肾功能损伤等并发症,使用脱水剂、保肝药物、护肾药物等,如甘油果糖、还原型谷胱甘肽、百令胶囊等,用药遵医嘱。
药物中毒属于急症,发现后需立即拨打120,或尽快送往医院急诊科救治,切勿自行处理,同时携带剩余药物和药盒,方便医生诊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