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9天(7周)内且确认宫内妊娠者,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药物流产。
1. 适用孕周范围
药物流产(药流)适用于妊娠49天(7周)内,经超声确认宫内妊娠且无药物禁忌证者。此时胚胎较小,药流成功率较高,对子宫损伤相对较小。
2. 不适用情况
- 超过49天孕周,胚胎较大,药流失败率增加,可能需清宫。
- 存在药物禁忌(如肝肾功能不全、哮喘、青光眼等)或过敏史。
- 宫外孕(异位妊娠)需紧急手术,不可药流。
3. 术前检查
需完成B超确认宫内孕、血常规、凝血功能等检查,排除药流禁忌。若有慢性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或过敏史,需提前告知医生。
4. 术后注意事项
药流后需观察出血情况,出血超过2周或腹痛剧烈需及时就医。术后1个月内避免性生活及盆浴,注意休息与营养补充。
5. 特殊人群提示
- 年龄<18岁或>35岁者,药流风险相对升高,需在专业医疗机构监护下进行。
- 多次流产史、瘢痕子宫者,药流失败或并发症风险增加,建议优先咨询医生选择其他方式。
(注:具体方案需由专业医生评估后确定,切勿自行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