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停经通常从末次月经第1天开始计算,整个孕期约40周(280天)。
按月经周期规律计算:月经周期28天左右者,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起点,每4周为一个孕月,共10个孕月。
月经周期不规律者:需结合早期B超(尤其是孕7-12周)校正孕周,避免因排卵延迟导致孕周计算偏差。
特殊情况调整:若月经周期长(如35天以上),实际受孕时间晚于按末次月经推算的孕周,需以早期B超数据为准。
温馨提示:高龄孕妇(≥35岁)或有月经不调史者,建议尽早建立孕期档案,通过连续B超监测准确评估孕周,确保产检计划合理安排。
怀孕停经通常从末次月经第1天开始计算,整个孕期约40周(280天)。
按月经周期规律计算:月经周期28天左右者,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起点,每4周为一个孕月,共10个孕月。
月经周期不规律者:需结合早期B超(尤其是孕7-12周)校正孕周,避免因排卵延迟导致孕周计算偏差。
特殊情况调整:若月经周期长(如35天以上),实际受孕时间晚于按末次月经推算的孕周,需以早期B超数据为准。
温馨提示:高龄孕妇(≥35岁)或有月经不调史者,建议尽早建立孕期档案,通过连续B超监测准确评估孕周,确保产检计划合理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