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需做多次检查,覆盖早、中、晚孕期及产后,包括基础检查、超声筛查、血液/尿液检测、高危因素评估等,以保障母婴健康。
一、早孕期检查(孕6~12周)
需完成首次产检,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等基础指标检测,以及NT超声筛查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同时确认孕周与胚胎发育情况。
二、中孕期检查(孕15~28周)
重点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血清学或无创DNA检测),20~24周行大排畸超声排查结构畸形,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并定期监测血压与体重变化。
三、晚孕期检查(孕28~40周)
每2周一次产检,32周后增加胎心监护,36周后每周检查,主要包括超声评估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羊水等情况,同时监测孕妇血压、血糖及凝血功能,必要时进行心电图复查。
四、特殊人群与高危因素检查
高龄孕妇(≥35岁)需考虑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妊娠期高血压或糖尿病孕妇需加强血压、血糖监测及相关指标复查;有流产史或慢性疾病史者,需根据医生建议增加特定项目检查。
五、产后检查
产后42天需进行子宫复旧、盆底功能评估及母婴健康复查,包括血常规、妇科超声等,同时指导产后恢复与避孕措施选择,特殊情况如妊娠并发症者需延长复查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