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一般首次B超在孕6~8周(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之后孕11~13周+6天做NT检查,孕20~24周系统排畸,孕28~32周复查,孕37~40周评估分娩条件,具体次数依个体情况调整。
常规孕期B超检查时间
孕早期(6~8周):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搏动,排除宫外孕,明确孕周。
孕中期(11~13周+6天):NT检查(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
孕中期(20~24周):系统超声排畸,检查胎儿结构发育是否异常。
孕晚期(28~32周):评估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羊水等情况。
孕晚期(37~40周):监测胎儿成熟度、胎位及分娩条件,确定分娩时机。
特殊情况增加检查次数
高龄孕妇(≥35岁)、有不良孕产史(如流产、早产史)、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并发症时,需遵医嘱增加检查次数,密切监测胎儿情况。
注意事项
B超检查对母婴无辐射危害,孕期检查应选择正规医疗机构,严格遵循医生建议,避免不必要的检查。检查前无需空腹或憋尿(特殊情况除外),保持放松心态配合检查。



